【高虹安案宣判】被認定貪466元遭判2年 「公衛文」曝冤屈認心情難平復

高虹安的前助理、綽號「公衛文」的王郁文(左)遭判刑2年,緩刑5年。圖/中央社
高虹安的前助理、綽號「公衛文」的王郁文(左)遭判刑2年,緩刑5年。圖/中央社

新竹前市長高虹安因涉嫌詐領助理費,台北地方法院26日重判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而其助理「公衛文」王郁文遭判2年、緩刑5年。對此,王郁文在臉書寫下千字長文,坦言自己心情難平復,並堅決否認涉案。

王郁文26日在臉書針對遭判刑一事發長文,她坦言心情受到影響,「這輩子從來沒想到真的會被判刑,就算有緩刑,心情也很難平復。」並說自己絕不可能涉案,除提到在擔任助理期間的苦楚外,也說明薪資與加班費的使用。

王郁文解釋,先前外界疑惑為何她明明8月底離職,為何還可以領9月薪資,她說自己解釋不下百遍,是因為她實際完成了9月的交接工作才放心離開,「檢察官在一開始的起訴書裡就已經排除9月的薪資和加班費不在起訴範圍內,我實在是不知道為什麼某些媒體或側翼會一直不斷洗這種錯誤的事實。」

至於買生理用品、薑母茶、咖啡等等,王郁文說這是她買來放在辦公室大家共用的,「臨時需要用的人也就自己去拿,就這麼單純至極的事情,也可以被無所不用其極地說是高虹安私用,我真的也是服了。」

話題回到判決結果,王郁文解釋「貪汙466元」到底是什麼。當初高虹安和她議定的薪資是每月4萬6,000元勞健保外加,但行政主任一開始在起算時就用4萬6,000元申報,而那份聘書她也沒有簽過,直到幾個月後,行政主任告訴她會在她的本薪加2,500元,她當下沒有多想,直到後來入帳薪資都是4萬6,068元時,她也覺得跟當初議定的薪資差不多,並無不妥。

但法官依舊認為她的薪資就是每月4萬6,000元含勞健保,所以多出來的2,500元及衍伸的加班費差額總計8,223元為浮報,然後再扣掉,她的貪汙部份就變成466元了。

至於是否會上訴,王郁文說這問題可能會再困擾她一陣子,「畢竟,中華民國究竟是不是個法治國家?中華民國的司法是不是公平正義的?我想我的心裡已經有悲傷的答案了。」

法官相信她並沒有犯罪動機,未來也不可能再做一樣的事情,加上小於5萬的金額,所以幫她減刑兩次,就算過程中不認罪,也和其他認罪助理一樣有緩刑,一樣緩刑過了這些刑期宣告就等於不存在過,「但這些結果就像人生被烙印一樣在網路世界裡永遠存在,在我內心可能永遠都揮散不去。」王郁文悲傷地說。

事實上,王郁文在今年1月時就於臉書發文,提到她在被檢察官偵訊時檢察官曾說出「對,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訴高虹安,一定要起訴我們這些助理。」她感嘆司法黑箱就活生生降臨在自己身上。前立委郭正亮昨(29日)也在直播中痛批,認為現今檢察體系令人失望、台灣民主也讓人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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