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男不滿判決金額太少 持刀報復殺害37歲女法官

37歲的女法官王佳佳,7日在自家地下室停車場遇害。圖為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圖/取自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官網
37歲的女法官王佳佳,7日在自家地下室停車場遇害。圖為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圖/取自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官網

大陸河南省一名37歲女法官遭人殘忍殺害,警方調查後確認兇嫌是50歲黨姓男子,同時也是女法官承辦案件之一的原告,黨男疑似對女法官判決不滿,於是行兇報復。

綜合陸媒報導,37歲的王佳佳7日傍晚在社區地下停車場遇害,兇嫌殘忍割喉將她殺害。經警方追查,確認兇嫌為50歲黨姓男子,他同時也是王佳佳承辦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原告。

報導指出,今年4月黨男駕駛兩輪電動車,和開著自小客車的李姓男子發生擦撞,造成黨男左踝關節、左腕關節處輕微受傷。因雙方和解未成,黨男在7月時提起訴訟,向李男求償醫療費等各種損失,求償金額約1萬8,832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萬5千元)。

此案由王佳佳法官承辦,經公開開庭審理,根據黨男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確認的損失範圍及雙方提供的證據,王佳佳對黨男主張的醫療費、施救費等損失全部予以支持;但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因缺乏證據證明依法不予支持。最終判賠9,384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萬2千元)。

黨男對於判賠金額不滿,他沒有選擇通過法定程序申訴,反而動了報復念頭,便於8月7日18點左右持兇器進入王佳佳居住社區的地下車庫犯案,將其殘忍殺害,王佳佳最終因傷及重要頸動脈,失血過多身亡。

黨男犯案後逃回家中,警方抓獲黨男時他畏罪服毒,處於昏迷狀態,經送醫治療已無生命危險,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報導指出,王佳佳於2011年9月通過公務員招錄考試進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工作,先後在政治處、民事審判庭等部門,2021年12月任立案庭副庭長,2022年3月起在立案庭從事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審判工作,2023年審結428件案件,今年至遇害前已審結271件案件。

王佳佳曾獲「個人三等功」、「先進個人」、「十佳辦案能手」等多項榮譽,在工作表現上相當優秀。對於痛失這樣的人才,郾城區人民法院也在官方微博發文哀悼,「我們對王佳佳法官的不幸遇害表示沉痛哀悼和無比痛惜,對其家屬表示深切慰問,對殺害辦案法官的犯罪行為表示極大憤慨和強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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