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神通外鬼!中研院前學者勾結廠商詐領3000萬經費 檢方求從重量刑

中科院(圖)近來連續爆發洩密案。圖/取自Google地圖
中科院(圖)近來連續爆發洩密案。圖/取自Google地圖

多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研究員遭指控,13年來與廠商合作,內神通外鬼,涉嫌利用不實單據詐領研究經費,並將標案設備回收占為己有,造成中研院損失逾3000萬元。士林地檢署4日依詐欺、業務侵占、背信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張姓助理研究員、紀姓博士後研究員等14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中研院物理所除了對此案深感遺憾之外,並指涉案2人都是前任約聘人員及訪問學者,而非外界稱的「研究員」。

檢方指出,張男2008年起在中研院物理所超電導實驗室任職助理研究員,2015年離職後成立格斯公司。2018年起,他與仍留任的紀姓研究員勾結,透過格斯公司向多家廠商購買或租用設備,再由廠商開立不實單據,交由紀男核銷,藉此向中研院詐得1883萬餘元研究經費。

2019年間,紀男又承辦多項科研採購案,其中「客製化電池芯與極耳」等6案由格斯公司得標,總價值1589萬餘元。檢方查出,雖通過驗收,但相關貨品與設備隨後又無償交還格斯公司,使中研院形同空轉,不僅支付款項,卻未獲得成果。

此外,格斯公司2019年至2021年間,還將自家生產的廢電芯等有害事業廢棄物送至中研院,以實驗室廢棄物名義處理,讓院方又蒙受7萬餘元損失。檢方合計,中研院因上述行為遭受損害逾3000萬元。

偵查期間,張男坦承格斯公司確曾以不實發票報銷,並辯稱取回履約貨物是因產能不足,為應付後續標案。紀男則供稱依照張男指示辦理,對犯罪過程不否認。檢方清查採購資料、對話紀錄、報價單與出貨明細後,認定14名被告分別涉犯詐欺取財、業務侵占、背信等罪。

士林地檢署說,張男熟悉研究流程,卻因利益驅使設公司,長期勾結內部人員詐取公款,行徑嚴重侵蝕科研公信力,因此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中研院物理所回應,涉案人員皆為前任約聘或訪問學者,非正式研究員,院方深表遺憾。

此外,中科院還涉及洩密案,桃園地檢署調查發現,資訊通訊研究所林姓技術師涉及「鵬園院區智慧型監控指管系統」標案洩密,曾將文件外流兜售廠商。林嫌雖坦承洩密,但供詞反覆,且已刪除與共犯對話紀錄,法院認定有湮滅證據之虞,3日晚間裁准羈押禁見。

檢方表示,中科院案疑非單獨行為,背後可能涉及廠商收受不當利益,已著手比對投標過程與可疑金流,持續追查共犯與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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