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堵仍有旅客違規攜帶豬肉入境,行政院會今天(13日)通過,11月6日起寄遞含豬肉郵包的違規輸入人(收件人),無論故意、過失一律裁罰,首次裁罰20萬元,第二次100萬元,取消「首次非故意免罰」規定。
農業部今日赴行政院會報告「解除非洲豬瘟禁運禁宰後的防疫措施、產銷調節」,分為邊境加強防堵、強化後市稽查及宣導,也強化國內防疫措施。
針對邊境管制,為避免仍有旅客違規攜帶入境,或漁船及外籍漁工走私等風險,除了手檢區強制查檢,另自11月6日起違規輸入遞含豬肉郵包,無論故意、過失一律裁罰,首次裁罰20萬元,第二次100萬元;高風險旅客、貨物人工開箱查驗比率提高到至少20%
境外電商部分,數位部已要求落實警語,加註防疫警語、限制接取等措施,並共同研商違規廣告限制投放的具體措施,海巡也將結合雷達與無人機運用,速查察海上可疑船舶,擴大執行走私搜索。
針對市場稽查,政府將於年節及重大節慶,啟動相關部會聯合稽查,肉品攤商、超市、肉品加工廠、團膳、餐飲、餐盒業、高風險食品業者(豬肉製品標示稽查)等是加強稽查標的,也會加強全民宣導。
至於強化國內防疫部分,為防堵業者未落實異常死亡通報、車輛及相關場域風險提高、野豬可能造成防疫漏洞。未來將加強中央與地方政府通報機制,地方政府落實稽查,強化斃死豬化製系統監測與預警通報,加強廚餘蒸煮即時監控。
此外,肉品市場、屠宰場避免隔夜繫留,並於每日拍賣、屠宰後落實環境清潔消毒,動物運輸車輛出入畜牧場、肉品市場及屠宰場前後應落實清潔消毒,並管理野豬監測及強化圈養山豬,包括定期查訪、公告需設有圍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