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14日)舉行「對總統提出彈劾案」公聽會,出席的前監察委員仉桂美表示,總統賴清德上任以來始終無法正視「少數政府、少數國會」事實,政治問題應該政治解決,而非司法或行政;現在僅由5位大法官評議組成不合法的憲政法庭,還繼續違法做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115年憲判字第1號,才是讓人無法忍受之處。
仉桂美發言指出,司法是國家道德與秩序的最後一道防線,也是法制位階合憲與否的最後守門人。現在5位大法官評議組成不合法的憲政法庭,3位主張無效的大法官持續未參與評議,卻逕自被從現有大法官人數總額中扣除,「司法正義夫復何求?更侈言民主政治最基本的法治國原理!」
仉桂美表示,從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賴清德提告立法院反對黨多數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案,行政、立法、司法的界線已經開始出現鬆動。另外賴政府覆議失敗,行政院長沒有拒絕該決議的空間,但賴政府卻把「覆議失敗後聲請司法院釋憲」成為常態,請問標準何在?何況這覆議是經過總統核可的。
仉桂美說,本於「一事不再議」的原理,國會三讀通過的法案,為何行政權可以透過覆議有兩度表意的優勢?基於民主憲政分權制衡原理的必然。從法制位階來看,行政意志的表現最多是命令不能牴觸國會的法律保留,而合憲與否的解釋權是在司法機關憲法法庭的判決,而非行政所能越俎代庖,「行政權即使自行認定解釋合憲與否,也不具任何拘束力!」
仉桂美表示,現在「覆議失敗後聲請司法院釋憲」,是政治問題司法化,這是憲政災難。賴政府應該積極面對國會過半的反對黨,尋求政策、法案、預算、人事同意權等的良性溝通,才是賴政府的當務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