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天(15日)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法草案,將老農津貼從現行8110元調高至1萬元,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預計超過53萬名老年農民受惠。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院會中表示,老農津貼相當於退休農民的老年給付,為反映生活成本、考量中央政府財政能力,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津貼的衡平性,老農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1萬元,因應物價上調強化保證,新增CPI達到3%的調整機制以及寬鬆的排富標準,藉以肯定農民對糧食安全國安的貢獻與價值,落實照顧農民老年生活。
朝野立委去年底爭相提案調高老農津貼,民進黨立委主張從現行8110元提高至1萬2000元,國民黨團則喊話加碼到1萬5000元。農業部長陳駿季當時則在立法院表態,支持適度調整發放額度、放寬排富條款,並建立期中檢討門檻,例如每2年檢討一次,觸發機制是CPI達到3%至5%,但需考量政府財政能力。
農業部今日說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2條、第4條、第7條修正要點。農業部表示,2012年起每月7000元,到目前是8110元,因近年物價上漲,原訂定額度基期過低,雖定期依CPI調整,老農津貼仍不足保障老年農民生活水平。另排富標準從2013年起實施,已逾13年未調整,期間土地及房屋價值確有相當漲幅,與實際落差大。
農業部表示《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4條明定老農津貼發放額度115年調整至1萬元,並新增新增定期檢討機制,自調整後滿2年啟動檢討,若CPI成長率達3%以上即調整;配合4年定期調整,所得依CPI成長率,財產依公告土地現值調幅乘以1.5倍調整;刪除唯一自住房屋扣除額上限(不列入排富計算)。相關新增經費由中央全額負擔。第7條明定第4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