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駐美代表俞大㵢夫婦被踢爆亂花公帑,把館員當佣人爭議後,今天(10日)《鏡週刊》再揭露我國常駐世貿組織(WTO)代表羅昌發、駐斐濟代表陳盈連和駐美代表處行政組副組長魏月涵3人在外館的惡劣行跡。
駐WTO代表羅昌發夫婦被控苛刻下屬、公器私用
根據報導,羅昌發帶著沒有公職身分的太太黃鈺華到瑞士日內瓦就任後,認為官邸鋪設的地毯老舊,花費大筆公帑重鋪木地板,但鋪設後,黃又抱怨說:「地板踩起來浮浮的!」羅因此創了「採購小組」的LINE群組,將太太拉進來,美其名是要處理「駐團採購事宜」,實際上卻是讓下屬全天候處理黃的交辦事項,包含官邸泳池清潔、花圃維護,還要求輪班監督地板鋪設、拔草等與公務毫不相干的工作。
報導指出, 2022年初某個週日晚間,羅昌發突然要求採購小組成員全部上線,討論官邸地板翻新工程,但這並非緊急事項,他卻要求大家聽黃鈺華發了3個小時的牢騷,黃鈺華還當場羞辱某雇員,並揚言解聘對方。
羅昌發為了安撫太太,甚至啟動解雇程序,還要求遭太太點名的雇員撰寫檢討報告,但外館的法律顧問評估後,勸羅必須顧及法律風險及我國形象,外館人員也告訴羅,按規定,若解雇一事在瑞士衍生訴訟,相關費用須由羅自掏腰包處理,外交部並不會支付,羅才打消解雇的念頭。
報導表示,羅昌發夫婦在官邸使用的衛生紙跟清潔用品都報公帳核銷,同時為了節省家庭垃圾清潔費,還要求雇員利用上班時間開公務車,花3、40分鐘從官邸把垃圾載到辦公室丟;另外,外館配有一輛賓士車供代表使用,但羅昌發嫌車舊,一到任就把新買的Volvo公務車當私家車用,導致其他人洽公沒公務車可用,直到2022年被外交部政風處糾正,才把公務車還給外館。
駐斐濟代表陳盈連爆公款私用疑慮多達88項 金額約新台幣60萬元
駐斐濟代表陳盈連在2015年奉派美國洛杉磯當組長後,就在當地置產,並把家人接往居住;2020年陳被派到關島擔任總領事,卻在同年9月、12月、2022年4月和2023年在洛杉磯蘋果商店購買包括高階線材、電視盒、路由器、鍵盤、智慧觸控筆、耳機、耳機盒等商品,然後宣稱是關島宿舍公務使用,並報公帳核銷。
陳盈連還曾買托特包、體重計、咖啡、凱蒂貓娃娃、星巴克禮品、雷射印表機等物品報公帳,2021年更購買近1800美元的高階單眼相機自用,把價值400美元的相機留給關島辦事處下屬使用。
報導引述吹哨者說法指出,陳盈連購買的產品中,有公款私用疑慮的多達88項,金額約新台幣60萬元;而吹哨者在3月檢附證據向外交部檢舉,至今仍無下文,且依外交部規定,駐外人員若在國外置產,就不能領房屋補助,而陳盈連明明在洛杉磯置產,卻持續領取新台幣數百萬元的房屋補助,已涉及偽造文書。
駐美代表處行政組副組長魏月涵遭下屬指控職場霸凌
此外,報導指出,被霸凌者是已離職的陳姓三等祕書,他在離職前曾於代表處的LINE群組洋洋灑灑寫了「千字文」,控訴魏月涵霸凌。據表示,陳姓祕書離開駐美代表處是因處於不健康的工作環境,加上迂腐體制及人事制度不健全,讓他灰心且無力改變,接著直指魏月涵有分工不平均、無法有效請益且不受尊重及肯定、工作上求助無效、議論同仁是非等四大罪狀。
魏月涵的丈夫焦國祐也是外交官,目前擔任外交部北美司副司長,去年6月,有立委收到檢舉,指焦擔任駐美代表處副組長期間,利用職權與女下屬發生婚外情,承諾小三會離婚,但2018年間,焦將太太接到住處,小三因此要求分手,但焦仍以各種手段控制對方,更誇張的是,事件曝光後,他沒被懲處,還高升副司長。
針對《鏡週刊》的報導內容,外交部發表4點說明如下:
1.有關駐外館處設備購置方面,林佳龍部長對此相當重視,要求外館採購除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及駐在國法令辦理外,已另指示制定實施「駐外館處雜項設備購置費支用原則」,將透過「比價機制」「分層核定」「館舍優於職務宿舍」等新規定,強化外館採購審核機制,以避免日後爭議發生。
2.至於外館內部管理,外交部將針對媒體報導各節進行了解,要求相關館長說明,以先釐清事實真相。外交部並再次要求駐外館長注意領導統御原則,關心同仁工作情況,加強同仁間彼此溝通,以打造友善職場環境。另一方面,外交部也強調,同仁對於業務推展或主管領導方式若有不同想法及意見,外交部均有建置部長信箱或相關申訴管道,並將以開放、積極的態度處理同仁反映的各項建議與問題。
3.有關報導指出駐美代表處行政組主管疑似霸凌同仁之個案,外交部為釐清事實,已電請駐美國代表處調查。經駐處訪談雙方當事人及相關同仁,本案應係雙方當事人欠缺良好溝通、對工作方式之認知存有差異,以致在主觀上彼此互不理解所致。當事人也明確表示,在內部群組的發文是為表達個人感受,不曾也無意就本案提出申訴,也未曾主動轉傳發文內容給外界。
4.有關駐斐濟代表陳盈連遭指控使用公帑疑涉不法事,外交部於接獲檢舉後已積極展開調查,並為示重視,全案先前已移送法務部廉政署接手調查。陳代表將於近期調回國內,以配合接受國內相關機關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