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嚴37周年】許育嘉:兩岸簽和平協議才是真「解嚴」

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副總會長許育嘉認為,不能把解嚴紀念日視為當作民主化的成果,那麼當「新白色恐怖」政治以新的形式席捲而來時,我們將手足無措並為此付出代價。圖/簡立欣攝
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副總會長許育嘉認為,不能把解嚴紀念日視為當作民主化的成果,那麼當「新白色恐怖」政治以新的形式席捲而來時,我們將手足無措並為此付出代價。圖/簡立欣攝

今天(15日)是解嚴37周年,不過夏潮聯合會前會長、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副總會長許育嘉認為,1987年的解嚴只是特殊時空背景下的產物,只有「內戰」真正結束,兩岸簽訂某種形式的和平協議時,才是真正的解嚴。此外他也不認為戒嚴就必然會出現白色恐怖,像現在的《國安法》與新修的《反滲透法》,不也都是非戒嚴時期透過立法而實施的白色恐怖政治嗎?

1987年7月15日,台灣地區解除戒嚴;2007年6月,台灣官方將7月15日訂定為「解嚴紀念日」,只紀念,不放假。所以今年是「解嚴」37週年,「解嚴紀念日」制定17週年。

許育嘉說,解嚴本來應該是一件令人高興的日子,因為台灣人民終於等到了長達38年戒嚴令的解除;解嚴紀念日的頒布、實施本來也應該是一件值得慶祝的日子,因為象徵著官方對戒嚴問題及其歷史的重視。但是身為白色恐怖政治受難人家屬,他認為1987年的「解嚴」,以及2007年所制定的「解嚴紀念日」,存在著解嚴迷失與解嚴紀念日的欺騙性。

許育嘉說,「解嚴」全稱為「解除台灣省戒嚴令」,所以要弄清楚什麼是「解嚴」,就要知道什麼是「台灣省戒嚴令」?事實上,「台灣省戒嚴令」的時空背景是中國內戰的產物,早在台灣省宣布戒嚴的半年之前,中華民國政府已經在除了新疆、青海、西藏與台灣之外,發布了大陸各省的戒嚴令,所以說1949年5月20日生效的台灣省戒嚴令,其實只是大陸各省戒嚴令的臨時新增。而當1987年7月15日「台灣地區解嚴」時,金馬地區是1992年11月7日才宣布解嚴;至於「大陸地區」各省的戒嚴令,直到今日也都未能解除。

許育嘉說,1987年7月15日的解嚴,只是中國內戰長期化後,特殊時空背景下的產物,因為台灣地區解嚴之際,金馬地區還在戒嚴,甚至大陸各省在中華民國的法理上也還處在戒嚴之中。如果說,大陸各省的戒嚴與台灣省的戒嚴起因於中國內戰,那麼只有內戰的真正結束,也就是兩岸簽訂某種形式的和平協議時,所謂的「解嚴」才是真正的解嚴。否則,1987年7月15日的解嚴,只會是一種權宜的、隨時可能因內戰的熱戰化,也就是兩岸出現軍事緊張或衝突時結束,而讓戒嚴的幽靈再度復辟。這就是他所謂的解嚴迷失。

何謂解嚴紀念日的欺騙性?許育嘉說,隨著解嚴紀念日的頒布實施,每年的解嚴紀念日活動被官方視為台灣民主化的成果,並以解嚴做為結束威權統治,邁向民主化的象徵。解嚴紀念日似乎在告訴人們:「過去那段戒嚴時期的白色恐怖一去不復返」、「解嚴就是白色恐怖政治的結束」、「解嚴就是民主的開始」,所以解嚴值得用一個紀念日來紀念。

但事實上,白色恐怖的政治肅殺與人權的迫害,並不是戒嚴的結果。許育嘉說,戒嚴令是各國、各地政權面對緊急狀態時的一種暫時手段,不必然產生白色恐怖政治。就像美國在1950年代因麥卡錫主義而產生的白色恐怖人權迫害,就不是在一個戒嚴的環境中完成。可見,白色恐怖政治的產生不必然是戒嚴的產物。

許育嘉重申,台灣白色恐怖乃是中國內戰分治下「反共」意識形態的產物,不管有沒有戒嚴,只要政權需要,白色恐怖政治都有可能以各種形式出現。例如,過去幾年增修的《國安法》與新修的《反滲透法》,都是在非戒嚴時期透過立法而實施的白色恐怖政治。因此,如果把解嚴紀念日當成威權與民主之間斷裂的象徵,或是把解嚴紀念日當作民主化的成果,那麼當「新白色恐怖」政治以新的形式席捲而來時,我們將手足無措並為此付出代價,而這也就是解嚴紀念日的欺騙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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