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案宣判】民眾黨發聲明 轟檢方辦案雙標

新竹市長高虹安(圖)涉貪被重判,民眾黨發聲轟檢方以雙重標準辦案。圖/取自高虹安 臉書
新竹市長高虹安(圖)涉貪被重判,民眾黨發聲轟檢方以雙重標準辦案。圖/取自高虹安 臉書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遭起訴,今(26日)一審宣判有罪。台灣民眾黨新竹市黨部發布聲明表示,對台北地院宣判新竹市長高虹安貪污治罪條例與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成立,認定其有浮報之不法所得11萬6514元,重判高虹安7年4個月徒刑之判決結果「至為遺憾」。

民眾黨指出,高虹安在擔任立委期間,助理確有「實際加班」且時數皆超過上限之事實,此部分為法官所採信,但法官並未採信高虹安提出,其另有聘用助理、並自掏腰包於許多公務支出,費用遠遠大於11萬之事實,仍認定高有浮報助理酬金問題,還據此求處高虹安重刑。

但過往同類型的案件判決結果卻大相逕庭。前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周雅玲與胞妹周雯瑛以「人頭詐領助理費」,不法所得達1388萬元,並查出將助理費挪用於繳納房貸、社區管理費及父親計程車費等,法官卻以「審酌實際支出大於所請領補助款」為由,僅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輕判周雅玲及胞妹8月及6月徒刑,判緩刑3年。

另前民進黨立委陳賴素美同樣被爆低薪高報,還聘3位友人作為人頭助理,詐領超過785萬元,法官竟以「考量於擔任議員期間,挪用款項大部分用於基層服務、弱勢關懷活動、救災物資、愛心物資捐助及紅白帖等議員選民服務工作,與詐領補助款以飽足私囊情節不同」輕判2年,緩刑5年。3案量刑原則與比例原則大不相同。

涉貪案審理過程中,高虹安前辦公室主任黃惠玟曾自證,記帳方式與在前立委李俊俋辦公室時相同,檢方雖在2023年8月分案,但如今仍無下文。對此,民眾黨再度喊話檢方,指出辦案不應有雙重標準,才能昭公信。

對於高虹安稍早宣布退黨,民眾黨說將依規定辦理後續作業,並強調廉潔是政治人物的基本要求,應嚴肅以待。民眾黨會支持高虹安於司法捍衛清白的權益,作為改革角色也會時時警惕,坦然面對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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