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言詞辯論】民進黨式「分權制衡」太離譜!葉慶元結辯酸爆:若侯友宜柯P當選會這樣嗎

憲法法庭6日國會改革法案言詞辯論,立法院訴訟代理人葉慶元律師(右上)總結陳述時,質疑民進黨執政下的立法權還能監督行政權嗎?圖/翻攝司法院直播
憲法法庭6日國會改革法案言詞辯論,立法院訴訟代理人葉慶元律師(右上)總結陳述時,質疑民進黨執政下的立法權還能監督行政權嗎?圖/翻攝司法院直播

憲法法庭今天(6日)針對國會改革法案是否違憲行言詞辯論,立法院訴訟代理人葉慶元律師結辯時砲火猛烈,表示民進黨的分權制衡跟各國都不一樣,立法權非常弱勢,「這樣還叫做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嗎?」他並反嗆:如果今天選上總統的是侯友宜或是柯文哲,各個聲請機關,包括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還會講這樣的話嗎?

葉慶元總結陳述,表示世紀各國分權制衡,若是總統制,國會有廣泛人事同意權,從部長、大法官、大使等等都是國會人士同意範圍;內閣制或雙首長制國家,任命總理需要國會同意。而不管是上述哪種政體,國會都有調查權、都可舉行聽證、藐視國會都有刑事責任、在國會虛偽陳述都會有偽證罪。 

但是在民進黨的分權制衡,民進黨認為總統決定國家大政方針,但是立法院「無權過問」;總統可以任命行政院院長,但是立法院「無權過問」;總統有權利到立法院發表國情報告,但是立法院「有義務」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且「不准提問」;總統有權任命大法官、考試委員、監察委員等等,立法院「有義務」通過且不准審很久,也不能嚴格審查。

葉慶元繼續表示,民進黨認為立法院有質詢權,但是行政院官員可以反嗆、可以說謊;立法院可以有調查權,但是被調查的人可以拒絕出席、可以說謊;立法院有文件調閱權,但是機關可以不給資料,或是全部塗黑;立法院有人事同意權,但是被提名人可以不給資料。他反問:「這樣還叫做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嗎?這樣民選代議士要如何監督行政權?這樣能夠回到我們當初權力分立、授予立法權監督行政權的初衷嗎?」如果今天選上總統的是侯友宜或是柯文哲,各個聲請機關,包括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還會講這樣的話嗎?

葉慶元說,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現代民主憲政下,必須採用權力分立制度來監督制衡。行政權是主動、積極、個案、具體、全年無休、行政一體;相較之下,立法權是會期制、合議制、不是首長制,本來就是弱勢,若是再剝奪立法權的權限,根本無法節制行政權,人民自由權利也無法獲得保障。

葉慶元語重心長呼籲,不應該因為任何政黨執政就改變「行政權對立法權負責」的關係。他也向大法官喊話表示,大法官是「憲法的守護者」,不是「政黨的守護者」,誠心期待諸位大法官守護憲法、守護民主憲政,確立「行政權向立法權負責」的責任政治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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