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進滿船長要罰多少錢?要負刑責?

大陸海警6月28日公布違反禁漁令的大陸漁民。圖/取自中國海警公眾號
大陸海警6月28日公布違反禁漁令的大陸漁民。圖/取自中國海警公眾號

大陸海警13日宣布,釋放「大進滿88號」被扣留的4名船員,理由是「違法情節輕微」,因此,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至於洪姓船長則仍在進一步調查中。洪姓船長是否有刑事責任、是否要罰款、罰多少,目前仍不清楚。

與陸方協商的台灣民間人士透露,洪姓船東和被扣船隻可能要等繳交罰款後,才會被釋放,至於罰款金額目前不得可知。

而據大陸海警5日公布的個案,中國海警局直屬第二局偵辦許某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案開庭宣判,許某等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到9個月不等刑罰;同時,3名被告人被公訴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共同承擔賠償海洋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共計1200萬餘元人民幣(下同)。而許某等3人非法捕撈的漁獲只值129萬多元,罰款幾乎是非法所得的10倍。

雖然台灣海巡署宣稱,大進滿88號是「越界」捕魚而遭大陸扣留,但「中國海警」公眾號在宣布釋放4名船員時,只說大進滿88號「涉嫌非法捕撈」,福建海警局是以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立案偵辦。

由於大陸堅持「兩岸同屬一中」,因此,對於大進滿在休漁期闖進休漁區作業,始終不稱「越界」,像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在大進滿88號被扣的第二天(7月3日)評論此事件時就表示,大進滿88號違反伏季休漁規定,違規進行拖網作業,扣留該船是大陸海警正常執法,旨在維護相關海域漁業生產秩序、海洋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

事實上,在處理「大進滿88號」時,陸方基於維護兩岸民間關係而特別通融,被扣的船員都被安排住在民宿裡,不像違反禁漁令的大陸漁民被抓後,都直接送進看守所,情節嚴重的(如暴力拒檢)則是直接上手銬腳鐐,而且,要負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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