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漏夜應訊100萬交保 出南檢喊「法律會還我清白」

立法委員林宜瑾涉詐領助理費,應訊一夜後在清晨以100萬元交保,限制出海、出境。圖/取自林宜瑾 臉書
立法委員林宜瑾涉詐領助理費,應訊一夜後在清晨以100萬元交保,限制出海、出境。圖/取自林宜瑾 臉書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宜瑾涉詐領助理費,21日台南地檢署遣調查幹員兵分二路搜索林宜瑾的國會辦公室與位於台南永康的立委服務處,同時傳喚多名嫌疑人、證人到案。林宜瑾與服務處林姓主任最後應訊,一直到清晨才結束訊問。最終林宜瑾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出境,黃姓主任則聲押禁見。

檢方21日傳喚15名涉案嫌疑人、4名證人到案,林宜瑾與黃姓主任被排在最後審訊,至晚間11時許才開偵查庭,分別訊問2人。檢方漏夜審訊查達6小時,至清晨5時許才結束。據悉,訊問至清晨4時左右,黃姓主任的偵查庭一度暫停,待他和律師討論後才重新開庭。

台南地檢署說明,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林宜瑾犯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諭令100萬元交保,限制出海、出境;黃姓主任則因應訊時堅不認罪,犯嫌重大,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聲押禁見。其餘嫌疑人分別諭知,劉男10萬元交保,張女7萬元交保,蘇男5萬元交保,黃女3萬元交保,吳男3萬元交保,另8名被告及4名證人均請回。

林宜瑾徹夜應訊,由友人在一小時內帶著10萬元現金到南檢辦理交保,在6時40分左右步出南檢。面對記者詢問案件細節、問她是否已經認罪,林宜瑾只說「我坦坦蕩蕩,法律一定會還我清白」,便快速上車離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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