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昨(30日)上午從住家搜索了4個半小時後被廉政署帶走,經長時間訊問,深夜再轉北檢複訊,惟柯文哲拒絕夜間訊問,北檢以恐有勾串之虞,諭知當庭逮捕。柯文哲律師鄭深元當場提出申請「提審權」,拼柯當庭釋放,法官則須24小時內裁定結果。
根據柯文哲律師鄭深元透露,昨天從廉政署到北檢一整天,檢察官詢問的都是「木可公司」的事,還沒詢問到京華城案。但從清晨到深夜,詢問柯已近19小時,因此在北檢時柯文哲就提出「請檢察官當庭逮捕我」,隨後檢察官經開會後決定當庭逮捕。
檢方的理由是,倘若柯文哲未完成訊問程序,即任其自由離去,將使案情晦暗不明之風險驟升而有妨害偵查目的,故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之規定,當庭諭知逮捕,並告知相關權利、交付逮捕通知書。而柯文哲及辯護人表示行使提審權,決定釋放柯文哲或逮捕的合法性。
根據《提審法》第九條規定,法院審查後,認為不應逮捕、拘禁者,應即裁定釋放;認為應予逮捕、拘禁者,以裁定駁回之,並將被逮捕、拘禁人解返原解交之機關。換言之,法官若裁定檢方不應逮捕拘禁,柯文哲就會當庭釋放;反之逮捕合法,檢方下一步恐怕會直接聲押柯文哲。
柯文哲律師鄭深元表示,柯文哲當庭即主張拒絕夜間訊問,檢察官表明無法放他,經開會討論後決定當庭逮捕。面對檢方使出「殺招」,柯律隨即緊急向法院聲請提審,由法院來決定檢方當庭逮捕是否合法。
而根據鄭深元表示,昨一整天,廉政署與檢察官的訊問內容都圍繞在政治獻金,尚未問到京華城案部分,但因時間太晚,柯文哲沒辦法接受這樣的訊問,因而主張拒絕夜間偵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