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曝無保裁定違反經驗法則 與鄭文燦「實質影響力」見解不一

北檢因涉嫌圖利京華城容積率案聲押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中)、前副市長彭振聲,北院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收押彭振聲。圖/中央社
北檢因涉嫌圖利京華城容積率案聲押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中)、前副市長彭振聲,北院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收押彭振聲。圖/中央社

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及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涉及任內的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北檢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犯嫌重大、有勾串之虞聲請羈押柯文哲及彭振聲。台北地方法院今天(2日)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彭振聲羈押禁見。律師黃帝穎透露,無保裁定面臨兩大挑戰,一是違反經驗法則,二是在「實質影響力」上恐被質疑與鄭文燦案雙標。

黃帝穎在臉書發文指出,北院裁定柯文哲主要理由為其非京華城案都委會成員,犯罪嫌疑不重大,只裁定收押彭振聲。然彭振聲在市議會京華城調查小組稱是「市長交辦」,有明確指證,北院依舊認定不構成涉嫌重大,違反經驗法則,將成為北檢提起抗告後的首個挑戰。

另外,黃帝穎提到,「實質影響力」方面,柯文哲案與鄭文燦案的裁示結果恐被質疑雙標。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嫌在任內收賄貪污,桃園地檢署聲押禁見,但被桃園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後檢方提抗告,高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再審,桃院改裁1200萬元交保。檢方二度抗告,高院以一審裁定忽略鄭文燦「實質影響力」裁示收押。

鄭文燦案以有「實質影響力」被高院裁定收押,便有了卸任市長仍具「實質影響力」之見解。同為前市長,柯文哲還是現任黨主席,北院未裁定羈押,且「無保請回」,將成為抗告到高院時的另一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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