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柯文哲2度羈押庭5日上午召開 法官過往曾嗆施明德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認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犯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認為,檢察官舉證無法認定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2日凌晨裁定無保請回。圖/中央社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認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犯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認為,檢察官舉證無法認定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2日凌晨裁定無保請回。圖/中央社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2日獲無保請回;檢方昨(3日)下班前提出抗告,由高等法院合議庭審查。高院今(4日)裁定發回更裁,檢方抗告成功,將可能由值日法官呂政燁,重新召開羈押庭。法院表示,因案卷未發回,也待聯繫柯文哲、辯護人,今晚不會開庭,預計明天上午9點半開羈抻庭。

檢方抗告書卷厚厚一疊,3日晚間書卷由北院送達高院, 4日果然傳出檢方的捷報,高院裁定的理由,審酌包括彭振聲、朱亞虎供述,及朱亞虎和應曉薇的對話紀錄、針對朱亞虎受雇於沈慶京的目的,再加上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及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客觀情狀」。 柯文哲是否真的相信專業的都委會決議,而不知情或未曾懷疑,還有究明必要裁定原撤銷發回北院。

依據規定,由台北地院強制處分庭,選擇值日法官開羈押庭。接手案子的輪值法官呂政燁是由律師轉任法官,曾經審理酒駕案,判決酒駕犯的犯罪工具車子沒收,判法「接地氣」。已故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生前曾爆料,有一次遇到呂政燁審案,呂嗆「我是綠色法官,你不答應和解,我下午就判你輸」,法院曾對此澄清。

此外,根據監察院「102年劾字第4號」文,呂政燁擔任刑事審查庭法官期間,對於審理之案件,曾發生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規定及法官倫理規範,侵害被告及告訴人之訴訟權益情事,爰依法提案彈劾,議決呂政燁減月俸20%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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