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蔡淑惠涉詐領助理費 主動繳回533萬盼減刑

台南市8連霸議員蔡淑惠涉嫌詐領助理費,台南地檢署今天(9日)偵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圖/取自蔡淑惠 臉書
台南市8連霸議員蔡淑惠涉嫌詐領助理費,台南地檢署今天(9日)偵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圖/取自蔡淑惠 臉書

台南市議員蔡淑惠遭控詐領助理費,日前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蔡淑惠在擔任市議員期間向市議會虛報公費助理名額、浮報公費助理薪資,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提起公訴。檢方指出,蔡淑惠已於偵查中主動繳回犯罪所得533萬1012元,建請法院適當量刑。

南檢偵辦南市8連霸議員蔡淑惠涉嫌詐領助理費等案逾2年,今天(9日)偵結起訴。檢察官林怡君查出蔡淑惠在縣市合併前,擔任第16屆議員期間,虛報前夫的胞姊黃姓女子自2009年10月起擔任公費助理,依此詐領助理補助費共241萬8180元;2013年起又虛報一名林姓女子擔任公費助理,詐領補助費238萬5344元。

蔡淑惠後來雖然停止聘用黃女為公費助理,卻在縣市合併後的第2屆議員任期內,向市議會低薪高報,申請公費助理補助費,詐領金額達52萬7488元。虛報公費助理費加上浮報助理費,詐領金額共達533萬1012元。

檢方指出,此案由蔡淑惠與其前夫黃姓男子、蔡姓助理和許姓助理共謀,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遭起訴;2名人頭助理則被分別諭知緩起訴,2人須在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而檢方也提到,因蔡淑惠在偵查中已將不法所得533萬1012元全數繳回,遂建請法院處事量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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