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時間周二(10日)凌晨,全球關注的蘋果Apple 2024秋季發表會盛大舉行,但就在發表會結束後不久,卻傳出蘋果公司在歐洲遭到天價裁罰。歐洲法院(ECJ,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宣布,認定愛爾蘭政府透過稅率優惠讓蘋果公司享有不公平的優勢,要求蘋果公司必須向愛爾蘭政府補繳130億歐元(約台幣4663億元)的稅金。此裁決為最終裁決,不得上訴。
《英國廣播公司》報導,總部位於盧森堡的ECJ發表聲明:「此案最終裁定,確認歐盟執行委員會2016年的決議:愛爾蘭提供蘋果公司不合法的補助,愛爾蘭須予以追回」。蘋果補稅案是蘋果公司與歐盟執委會最激烈的法律戰之一,時間可追溯至2016年,當時歐盟執委會指控愛爾蘭允許蘋果逃稅數數十億歐元。2020年,歐盟普通法院(EU's General Court)撤銷要求蘋果繳納欠稅的命令,歐盟對此裁決提出上訴。
蘋果當年選擇在愛爾蘭設立歐洲、非洲與中東地區總部,之後部分年份繳納的稅率卻低於 1%(2014年更僅為0.005%),歐盟委員會認為,相對於其他企業,蘋果公司享具有不公平的競爭優勢(愛爾蘭一般公司稅率為12.5%,美國為35%),2016歐盟委員會命令蘋果公司必須償還愛爾蘭130億歐元的未繳納稅款,委員會聲稱,蘋果公司20年來從愛爾蘭獲得了「非法」稅收優惠。當時的裁決曾讓蘋果執行長庫克(Tim Cook)大爆粗口,在接受媒體訪問時直指此事完全就是「政治胡扯」(political crap),表達強烈不滿。蘋果和愛爾蘭雙方都在2019年對此裁決提出上訴,不過ECJ周二2016年做出的命令。
愛爾蘭會提出上訴的原因,是擔憂這項裁決會威脅到該國吸引跨國企業的能力,和許多其他國家一樣,為了吸引外資前來投資,國家往往會透過提供優惠稅率作為誘因,因此一直以來愛爾蘭都是和蘋果立場一致。當時受到調查的公司還包括亞馬遜(Amazon)和麥當勞。
蘋果公司對此結果發表聲明:「本案從來都不是關於繳納多少稅款,而是我們需要向哪個政府繳納稅款。無論我們在哪裡開展業務,我們總是繳納需繳的所有稅款,而且從來沒有任何特殊交易。歐盟委員會正試圖追溯性地改變遊戲規則,但他們忽視了這一點:根據國際稅法的要求,我們的收入已經在美國納稅」,「我們對今天的裁決感到失望,因為普通法院之前審查了事實並斷然撤銷了此案」。
愛爾蘭是歐盟中企業稅率最低的國家之一,也是蘋果公司在歐洲、中東和非洲的基地。ECJ的裁決意味著愛爾蘭將不得不從蘋果公司收回損失的稅款,但都柏林當局多年來一直在法律程序中企圖避免這種情況。愛爾蘭政府仍辯稱,蘋果公司不該償還「欠繳」的稅款,認為國家的損失是值得的,可以讓該國成為對國際大企業具有吸引力,更強調「蘋果案中的問題現在僅剩下歷史意義」。
工會和非政府組織「歐洲債務與發展網路協會」(European Network on Debt and Development)的萊丁(Tove Maria Ryding)對ECJ的決定表示歡迎,但仍強調「我們的稅收問題不僅僅是一個爛蘋果」。萊丁表示,此案涉及的稅務問題可以追溯到20多年前,「這完美地呈現了我們混亂的企業稅收制度」,「我們迫切需要的是一項根本性的改革,為我們提供公平、有效、透明和可預測的稅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