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以4理由 不同意中信金公開收購新光金

台新金與新光金11日傍晚皆舉行臨時董事會通過調整換股架構,雙方共同在證交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左)、新光金總經理陳恩光(右)一同主持。圖/取自中央社
台新金與新光金11日傍晚皆舉行臨時董事會通過調整換股架構,雙方共同在證交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左)、新光金總經理陳恩光(右)一同主持。圖/取自中央社

台新金與新光金董事會通過100%換股合併,而中信金殺出、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讓新光金出售陷「雙龍搶珠」,不過,對於中信金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金管會周一(16日)晚間宣布,因整併方案不完備等4大疑慮,決議予以緩議,不同意中信金對新光金啟動公開收購。

晚間7時,金管會由副主委邱淑貞率3大業務局首長召開臨時記者會。邱宣布,經過審核,對於中信金申請對新光金啟動公開收購,金管會予以緩議。

金管會緩議理由有四,第一,中信金控應提出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中信金控未妥適規劃不同收購比率後續整併計畫,於無法確保對新光金控具有絕對控制力下,後續可能衍生股權與經營權紛爭,對未來金融市場秩序維持有重大潛在疑慮。」

其次,中信金控應提出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整併,所採取具體明確之釋出持股方案,「惟中信金控釋股方案內容有欠具體,且若遲未能完成釋股,將有影響新光金控或中信金控股東權益、新光金控經營穩定與金融市場秩序等之疑慮。」

金管會提出的第三點理由,是中信金控應提出「被投資事業未來3年財務狀況之評估」,由於新光人壽是新光金控重要子公司,檢視中信金控所提內容與依據,「未顯示能充分掌握目標公司壽險子公司損益及財務狀況。」

最後一點,金管會表示,中信金一旦發動收購,雙方股價可能受到干擾,潛藏不利應賣人權益問題,「故本會近年來均不鼓勵以股票為對價之公開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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