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圖利台灣智慧光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公司法資本不實罪,犯罪嫌疑重大,3月21日經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收押至今逾半年,陳重文聲請具保停押,經北院法官裁定8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且須接受電子監控。
陳重文遭控圖利監視器業者台智光,收受台智光賄賂後,再利用議員質詢職權等方式拉高預算。去年,陳重文還與有監視器系統專業的康立錡共同成立「立錡雲端公司」,同年4月至6月間,透過索取相關資訊、質詢等方式,干涉北市社會局公托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委請台智光辦理此案,再透過立錡公司承接台智光採購案,後續又發包給康立錡名下的維鑛公司,從中獲得321萬餘元不法利益。
檢方依法起訴陳重文、康立錡等人,陳重文雖在庭上坦承部分罪行,但對圖利等犯罪事實始終否認。檢方認為陳重文飾詞狡辯,對案件避重就輕,犯後態度顯然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警惕。
陳重文8月時曾聲請撤銷羈押禁見處分,並主張自己在海外沒有資產、無海外生活經驗,亦無勾串動機,但經北院裁定駁回。近日陳重文再聲請具保停押,北院今天(1日)開庭。陳重文及辯護人認為證人已詰問完畢,並無串供串證之虞,也沒有新的聲請調查證據,請求具保停押,強調之後都會準時出庭,並表示願意穿戴電子監控腳鐐,最終法官裁准,諭知陳重文800萬元交保、3限,且須電子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