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火商「雷神」認涉賄賂詐欺罰300億 台灣也是受害者

雷神公司生產的愛國者防空飛彈系統。圖/取自RTX官網
雷神公司生產的愛國者防空飛彈系統。圖/取自RTX官網

美國司法部周三(16日)宣布,五大國防承包商之一、軍火企業雷神公司(Raytheon)已承認2項罪行,包括哄抬愛國者防空飛彈系統(Patriot air-defense systems)價格以及賄賂卡達政府官員,將支付超過9.5億美元(約台幣305億元)罰款。

《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報導,美國司法部指控,雷神公司員工向美國陸軍提供了浮誇不實的哄抬資訊,導致2013年愛國者防空飛彈系統合約和2017年雷達系統合約虛增1.11億美元(約台幣35.6億元)。聯邦檢察官也指控,2012至2016年間,雷神公司員工還參與了一項賄賂卡達空軍高級官員的計劃,違反了《反海外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司法部刑事部門副助理總檢察長德里斯科(Kevin Driscoll)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種貪污與欺詐的行為,尤其是發生在公開交易的美國國防承包商身上,已侵蝕了公眾的信任」。雷神公司的母公司RTX並未對指控提出異議,並表示將根據延期起訴協議與獨立監察員密切合作3年,公司發言人強生(Chris Johnson)表示:「RTX對所發生的不當行為承擔責任,我們在調查期間一直在努力糾正此不當行為,並將繼續這樣做」。

主要的詐欺案件涉及雷神公司2013年向美國陸軍出售其愛國者防空飛彈系統,陸軍無法進行競爭性招標,因為雷神公司是唯一一家製造先進防禦系統的公司,陸軍只能依賴雷神公司自己公佈製造該系統的成本。檢察官告訴麻薩諸塞州地方法院,雷神公司員工故意誇大了成本申報,導致陸軍以6.19億美元(約台幣198.9億元)的價格簽下合約,較真實成本被虛報了1億美元(約台幣32.1億元)。而在2017年的另一份合約中,雷神公司員工刻意誇大了為美國空軍維護監視雷達系統的員工的薪資報價,導致合約價格比應有價格高出1100萬美元(約台幣3.5億元)。

同時,海外賄賂的指控已向紐約地區法院提起。檢察官指出,雷神公司員工透過虛假合約支付了近200萬美元(約台幣6420萬元),賄賂一名卡達官員,希望取得政府國防合約。檢察官在一份文件中指出,這些款項據稱是為三項防空研究支付的,但雷神公司員工知道「卡達實際上並未進行這些研究,也不須為這些研究承擔任何費用」。

消息傳回國內,雷神公司的不當行為已直接影響台灣採購愛國者防空系統案,中央社報導,國防部長顧立雄本月初已聲明將向雷神討回不當獲利。顧立雄7日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被問及雷神案對台軍售中的「長程預警雷達」3階段15年期維持費高達377億,幾乎可買全新雷達系統,疑似涉及虛報價格。顧立雄強調,台灣是與美國簽約,發生弊端應由美方負責將不當得利款項繳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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