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不喜歡的法」就提釋憲?法律學者:把大法官當掃地機器人

政院未編列三讀通過的原住民禁伐補償,導致明年度總預算案卡關,閣揆卓榮泰說要聲請憲法法院裁判。圖/中央社
政院未編列三讀通過的原住民禁伐補償,導致明年度總預算案卡關,閣揆卓榮泰說要聲請憲法法院裁判。圖/中央社

行政院拒絕編列已經三讀通過的原住民禁伐補償,導致明年度總預算案卡關,行政院長卓榮泰還說要聲請憲法法院裁判。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痛批,「行政」的本質就是執行法律;行政院現在等於用「不編預算」的方式來挖空法律,且連這種憲法ABC的議題都要聲請釋憲,簡直把大法官當掃地機器人,踐踏大法官的法律學養與良心!

廖元豪說,行政的英文是「Executive」即執行,因此行政院的核心功能就是「執行法律」,絕對無權對於已經生效施行的法律說三道四。行政院亂引《憲法》70條與釋字391號解釋,瞎扯說法律不能增加預算支出。但憲法是限制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的「預算案」不能直接增加支出,哪兒說立法院自己通過的「法律案」不能明示或默示增加支出?

此次編列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每年每公頃從3萬元增加到6萬元,廖元豪問,原住民要來請求每公頃 6萬的時候,政府能不給嗎?若主管機關少給了,原住民是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

更何況,增加預算支出的法律有一大堆,例如同樣是今年6月通過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大幅增加地方民意代表與村里長的費用,金額恐怕遠超過原住民禁伐補償,但行政院有拒絕編列預算嗎?

廖元豪說,若民進黨的行政院認為只有「行政院同意的法律」才有拘束力,民進黨不喜歡的法就不用執行,只能說原來兩岸政府一家親。且連這種憲法、行政法ABC的議題都要聲請釋憲,他痛批:「簡直把大法官當掃地機器人,踐踏大法官的法律學養與良心!」他也質疑,原住民族的「還我土地」,前些年的「土地正義」,現在都無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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