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好吵滿9個半小時!《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初審過關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1日審查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圖為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後右)發言。圖/中央社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1日審查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圖為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後右)發言。圖/中央社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21日)排審《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這也是藍綠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法的第一次正面攻防,歷經9個半小時激辯,最終在野立委提案「停止討論」,並保留條文第95條條文送交朝野協商,在野立委以優勢人數表決通過,草案送出委員會,但條文均保留送協商。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憲法訴訟法》第4條修法版本增訂,未來大法官「現有總額」應是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所定的15人。由於7名大法官本月底卸任,而在野黨團暫時延宕審查總統賴清德提出的7名大法官,因此《憲法訴訟法》修正後大法官不足額,將如同凍結憲法法庭。藍綠立委今日從上午9點起唇槍舌戰,上午11點半之後,國民黨立委提案停止程序發言,現場藍綠立委以5比5打成平手,會議主席、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贊成提案,停止討論。下午4點半,翁曉玲再度提案「停止討論」,國民黨再度以人數優勢通過表決。

下午5點左右進入逐條審查階段,《憲法訴訟法》第4條於3位立委發言後,國民黨立委提案「停止討論」並保留條文,最後表決通過。

接著討論《憲法訴訟法》第95條,現行條文是「本法自公布後3年施行。本法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翁曉玲修正為「本法修正條文施行日期,自公布日起施行」。翁曉玲上午就說明這是為了防止行政機關耍賴不施行。討論時,國民黨立委再度提出「停止討論」並保留條文,最後通過表決。2條條文均通過初審送出委員會,主席吳宗憲表示將於院會說明,傍晚近六點半,吳宗憲宣布散會。

吳宗憲晚間在臉書說明,今天審議了一整天,有民進黨委員質疑為何可以「停止討論」,這是不是主席沒收委員的發言權?吳宗憲說,這其實是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2、33條,在場委員可以以書面提出停止討論,由主席表決。若民進黨立委覺得議事規則訂得不好,歡迎提案修改規則,而不是在會議中大鬧,癱瘓議事。這是立法院多年來慣例,民進黨更是愛用,不知道為何在場許多資深立委同仁此刻卻集體失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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