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人檢舉,新北市刑警大隊偵二隊一名陳姓偵查佐侵占其偵辦毒品案的扣押物,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22日發動搜索,並將陳姓偵查佐帶回調查。雖然該偵查佐否認犯案,並說自己是被挾怨報復,但檢方複訊認為陳姓偵查佐罪嫌重大,今天(23日)聲押該偵查佐,法院於中午12許裁准羈押。
事發於今年1月,當時陳姓偵查佐在內的新北刑大偵破林口一起毒品案,當場逮捕黃姓嫌犯,並查扣多包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據悉,這是陳姓偵查佐半年內二度逮捕黃嫌。後續黃嫌向新北地檢署、警局等單位檢舉,稱查扣毒品數量與實際數量不相符,指控陳姓偵查佐監守自盜,侵吞一包海洛因。
刑大接獲檢舉後,為了自清,即刻呈報警察局政風室並報請新北地檢指揮,聯同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共同偵辦。相關單位22日上午6時許持搜索票突擊搜查刑大偵二隊辦公室,查扣陳姓偵查佐偵辦毒品案相關卷證、文件、隨身碟及手機,同時以被告、證人身分帶走陳姓偵查佐及另外兩名警員。
目前檢方已對陳姓偵查佐進行毒品檢測,將釐清他是否有吸食毒品,或利用毒品豢養線民。而陳姓偵查佐喊冤,因為短期間兩次逮捕黃嫌才遭記仇陷害。但檢方訊後,認為陳姓偵查佐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23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對此,新北刑大副大隊長龍海光在記者會中回應,刑大秉持一貫的清廉原則,絕不姑息內部的違法行為。目前刑大已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報請陳姓偵查佐停職處分。刑大強調,會盡力配合後續司法調查,另案件將依偵審結果,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不會掩飾任何不當行為,展現對警紀維護的強烈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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