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彭振聲抗告遭駁回 延押確定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延押確定。圖/中央社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延押確定。圖/中央社

台北地檢署針對京華城案聲請延長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羈押,台北地方法院已裁准;彭振聲隨後提起抗告,但高等法院今(6日)裁定原審裁定並無不當,予以駁回,彭振聲的延長羈押因此確定。

合議庭認為彭振聲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對於主管或監督的事務圖利罪的嫌疑重大,且此次犯罪屬最輕本刑5年的重罪,存在串通共犯的風險,因此羈押理由仍然成立。

高院進一步考量,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與被告人身自由的限制之間的比例原則,認為在此情況下不應以具保等較輕手段替代羈押措施。原審對彭振聲的延長羈押及禁止接見、通訊的裁定均無不當之處,因此駁回其抗告。

地檢署在偵辦京華城案過程中,自今年8月底已展開多波搜尋和約談,並對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以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聲請羈押。考量被告的羈押期限將屆滿,檢方接連聲請延押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及柯文哲等人,台北地方法院已裁定延押這四人2個月。

彭振聲及沈慶京在之後提起抗告,相關案件由台灣高等法院進行裁定,今日高院已針對彭振聲的抗告案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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