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近日偵辦京華城案,於今(8日)提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及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同時,北檢日前聲請延押應曉薇獲准,應曉薇隨後提起抗告,高等法院也於今日裁定原審裁定並無不當,予以駁回,應曉薇的延長羈押因此確定。
北檢自8月底已針對京華城案發動數波搜索約談,並聲押柯文哲、應曉薇、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人獲准。
北檢在押期屆滿前,先後聲請延押柯文哲等人,並聲請具保停押吳順民。台北地院裁定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柯文哲延押2個月,而吳順民則是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繼沈慶京、彭振聲兩人提出抗告遭到駁回後,應曉薇的抗告也於今天遭到台灣高等法院駁回,確定延長羈押2個月。
高院於新聞稿中指出,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原審以被告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禁止接見及通信之必要,故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因此駁回應曉薇的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