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因越界捕魚遭大陸扣留的澎湖漁船「大進滿88號」在繳清罰款後獲釋,並於15日晚間11時50分返抵澎湖。
大進滿88號是在大陸禁漁期越界捕撈小管被扣,並押往泉州圍頭港留置,原本按大陸法律,本案是要在泉州法院正式審判,漁船等漁具要被沒收;但經過前立委林炳坤和澎湖兩岸交流協會理事長陳雙全、議長陳毓仁父子多方奔走,4名船員先8月13日獲釋。
陸方最終由海洋漁業局行政罰,漁船罰金17萬9千元人民幣、船長罰金3萬8千元人民幣,在船東繳清罰金並辦理交接等手續後,大進滿88號15日下午2時,從晉江碼頭啟航返回澎湖。
由於大進滿88號長時間未運轉,海巡特別派出巡防艇前往接應,以確保人船安全,並在昨天晚間11時50分返抵澎湖。
海巡署金馬澎分署表示,大進滿88號今年7月2日在金門海域靠近大陸地區作業遭中共海警船以違反「伏季休漁規定」帶往福建省泉州市圍頭港留置,迄今已逾4個多月,今(15)日在陸方完成裁罰程序後,於下午2時許駛出中國泉州市圍頭港,並由友船「大進滿8號」在港區外會合,共同返回澎湖,預計16日凌晨1時左右,抵達澎湖竹灣漁港,海巡署金馬澎分署已在15曰調派巡防艇前往接應戒護返港。
海巡署金馬澎分署表示,「大進滿88號」漁船遭大陸扣留已逾4個月,主、輔機長時間未運轉,可能有航安顧慮,加上天兔颱風侵襲台灣,海峽海象轉趨惡劣,為確保「大進滿88號」安全返回澎湖,金馬澎分署第十三巡防區特派遣巡防艇前往接應大進滿88號,於15日20時13分與「大進滿88號」漁船會合(距小門西北方22浬),戒護其平安返回澎湖,進港後將派遣岸際人力協助安全檢查,提供必要之協助。
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15日晚間也表示,7月2日,福建海警部門在泉州圍頭以東海域禁漁區內查扣一艘涉嫌在禁漁期內使用違反最小網目尺寸的底拖網進行捕撈作業的台灣漁船「大進滿88號」;該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在禁漁區、禁漁期內違規進行作業,大陸海警依法開展執法行動,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置,有效維護了相關海域漁業生產秩序、海洋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有力震懾了違法違規行為;相關部門依法依規採取處罰措施後,洪姓船長已於11月15日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