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聲請延押李文宗 朱亞虎可望交保

北檢聲請延長羈押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圖/中央社
北檢聲請延長羈押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圖/中央社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涉及國內多位政治人物,包含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及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日前也因此案遭羈押禁見,北檢今(22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押李文宗,另,聲請具保停押朱亞虎。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應曉薇、沈慶京、柯文哲、彭振聲於羈押期滿後陸續遭延押,除了柯文哲決定不抗告外,應曉薇、沈慶京以及彭振聲的抗告均遭到駁回。由於先前傳出朱亞虎已認罪,因此外界一直關注北檢是否會延押李文宗、朱亞虎兩人。

北檢今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押李文宗,朱亞虎的部分則是聲請具保停押。

北檢指出,朱亞虎涉犯貪污治條罪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但考量朱亞虎在羈押期間已充分陳述及答辯,已無羈押之必要,因此聲請具保停押朱亞虎。

此外,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日前藉由索資取得北院裁准扣押京華城土地的裁定書,並公布於臉書。

簡舒培指出,在北院裁准扣押京華城土地的裁定書裡,清楚明白寫著沈慶京為獲取在本案聲請扣押土地上之京華城改建一案,超過560%的容積樓地板面積,命朱亞虎領銜7名威京集團高階主管每人新台幣30萬元共計210萬元,匯入柯文哲指定之台灣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中,做為柯文哲與沈慶京期約違背職務行為賄賂之前金。

簡舒培表示,這份裁定書,明確指出「7人210萬」就是京華城案的前金,而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仍執意幫京華城擴增容積,達成840%後再拿了沈慶京1500萬「作為部分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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