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在擔任桃園市長的任內收受賄賂,被檢方依貪汙罪起訴,桃園地方法院已對涉及行賄的五名主要被告進行釐清,並於今(19日)召開準備程序庭,同時也是鄭文燦自8月28日清晨交保後,時隔112天的首次公開露面。鄭文燦今天上午依然拒絕認罪,對於現場媒體詢問「怎麼變瘦了?」鄭文燦則回覆「可見我有多委屈」。
鄭文燦在庭上強調自己沒有收賄,並否認犯罪,強調沒有收賄,對於對於前台塑高層廖俊松被監聽一事也不知情,自己任職市長8年來的成績有目共睹。
鄭文燦表示,桃園市政府所推動的工五擴大都市計畫案基地位於機場捷運A7站和華亞科技園區之間,此案推動的目的在於促進產業發展、都市縫合、創造就業,並且解決該地區墳墓遷葬的歷史難題,讓該地區土地可以合理使用,完成桃園市城市轉型的願景。這個計畫有其合理性、必要性,同時也與106年國發會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相符,因此獲得經濟部、內政部等同意,成為工五擴大案都市計畫的主要目的。
鄭文燦強調,檢察官對於推動過程有所誤解,因此衍生這件司法事件。雖然深感委屈,但相信只要釐清事實,就可以發現他及桃園市政府同仁都是依法行政,不受左右,但因為涉及都市計畫較為複雜的規定,希望提供正確的資訊給法官,相信法院可以公正審理,還他清白。
鄭文燦否認了收受賄款並表示,檢方的起訴書中有一個錯誤的論述,就是認為廖俊松在106年9月14日至市長官邸留置內含現金的袋子,因此才有106年10月12日的發函行政院,這是錯誤的因果連結。
鄭文燦堅稱,同案被告廖俊松並無交付袋子給他,也沒有向他比手勢等過程。他是在隔日才發現在會客室桌腳有一個袋子。事後他向廖俊松查證,確定袋子是廖俊松遺留的,於是就請他前來取回。經過多次催促,廖俊松都沒有來,他才轉而聯絡廖力廷返還。他是因市政忙碌,加上適逢107年市長連任,故有所延遲。但與廖俊松確實沒有合意。
鄭文燦指出,他是在107年5月21日晚間至廖力廷泉州街住處歸還廖俊松在官邸留置的袋子,原因是廖俊松一直沒有來,才轉而找其子廖力廷聯絡完成退還。
鄭文燦否認事先知道已遭監聽並指出,起訴書稱他是知道廖俊松被監聽,因此才改變立場退款。但如果他已確知監聽一事,而且還看過譯文,理應會知道同案廖力廷也是被監聽對象,「怎麼可能親自直接與廖力廷聯絡見面嗎?」
鄭文燦表示,起訴書引述廖力廷說法,說他知道廖俊松被監聽,再收受600萬政治獻金,這個說法不合社會常理,他並無收受600萬政治獻金。起訴書說他是在107年8月13日與廖力廷深夜偶然碰面後,將他帶回市長官邸,並歸還放在官邸的500萬、600萬現金,共1100萬,這些都不符合社會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