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正在調查京華城案,其中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指控收受建商沈慶京的賄賂高達5250萬元。檢察官指出,作為民意代表的應曉薇因私利而收賄,且在面臨調查時試圖潛逃出境,情節嚴重,因此她被依《貪汙治罪條例》中的收受賄賂罪起訴,並建議處以13年有期徒刑。對此,國民黨考紀會今天(26日)證實,已於9月對應曉薇進行停權處分。
根據起訴書內容,應曉薇身為民選官員竟然因私利而收受賄賂,且在司法程序即將展開時,還企圖出境,逃避法律責任,行為特別惡劣。檢方因此建議法院對其判處違背職務之收受賄賂罪,求刑13年,並附加3000萬元罰金及10年的公權剝奪;另外,洗錢罪部分則求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附加2000萬元罰金。
應曉薇為三連霸議員,自2010年當選台北市議員以來,已連任三屆,過去因發表驅趕遊民的言論、學歷造假及涉嫌賄選等事件引起爭議,這次還與柯文哲一同捲入京華城案。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在今年9月3日針對應曉薇的情況召開紀律委員會。委員會建議,應以法院的裁決為依據,若一審判決有罪,則應對應曉薇進行黨紀上的重懲,並將會議結論提交中央考紀會審議。
對此,國民黨考紀會主委黃怡騰今天在接受媒體詢問時證實,考紀會在九月已對應曉薇做出停權處分,因為目前僅為起訴,案件尚未結束,二審結果則會再作深入考量。
◎《梅花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