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上午開記者會,對柯文哲涉貪污治罪等相關案件今(26)日偵查終結。律師林智群在臉書說,簡單整理北檢今早的起訴內容,顯然北檢要說的是「阿北是主謀」,且民眾黨被阿北掏空還幫阿北講話。不過北檢新聞稿提到柯文哲,竟以「籌謀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形容柯文哲。
林智群在臉書整理今天上午北檢起訴聲明後指出,首先,京華城容積案,阿北是主謀,收錢1710萬元,適用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最重法條),副市長適用第6條(比較輕的法條),只有圖利財團,沒有收錢;其次,人家捐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600萬元,阿北收下,沒轉交民眾黨入帳,被阿北a掉了,阿北犯侵占罪,民眾黨是被害人。
第三,阿北用開立木可公司等方式侵占民眾黨6234萬政治獻金,被害人是民眾黨(民眾黨被阿北掏空了,還幫阿北講話?)第四,販賣選舉小物、開演唱會,所得盈餘都是政治獻金,試圖用「商業行為」包裝,是沒用的(揭開公司面紗?)第五,阿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827萬元支付競辦員工薪資,涉及背信罪。最後,木可、眾望、民眾黨,三位一體,錢都互相跑來跑去,但都在阿北手掌心。
對北檢起訴內容,柯文哲律師至今未回應,不過據了解,柯文哲律師鄭深元、陸正義及蕭奕弘等3律師經歷豐富,外界相當關注柯文哲及其律師團未來將採取何種訴訟策略。
而從北檢起訴內容看,柯文哲犯行是全案焦點,如在「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犯罪事實部分,北檢稱柯在台北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慶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竟與沈慶京於109年2月20日在台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而在1500萬賄賂部分,也稱「親自收受沈慶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起訴書以「籌謀政治實力」形容柯文哲,似與一般法律思考有落差。
◎《梅花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