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中誠/前駐加拿大代表、前外交部領務局長
上(11)月初,勞動部發生吳姓職員不幸遭其上司霸凌從而選擇輕生後,全國一片譁然;在政府高層一而再嚴正表明反霸凌的態度,並要求各政府機關嚴查速辦後,迄今一個多月以來,勞動部、衛福部的澈查結果業已出爐;綜觀社會大眾對該些調查結果的普遍反映雖說未盡人意,然而也肯定總算有了回應與交待。反觀外交部,在這波民意明確顯示「反霸凌、要真相」的風潮下,似乎仍展現一付「事不關己」的冷眼旁觀態度,好似該部是「零霸凌」部會;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嗎?!
外交工作事關國家安全與利益,特別須經常注意維護國格和尊嚴,還要時刻防範中共的干預與矮化;正因如此,外交部同仁普遍具備派外服務期間,即應專注維護國格與尊嚴的觀念;至於處在國內的外交部,除了做為全球各駐外館處的總部與最大後盾外,亦應密切注意和維護其所屬人員的福祉與尊嚴;如此內外交融合作,上下相互尊重包容,方能將我方有限的外交人力資源發揮出完整有效的戰力;此一重點當係歷來欲擔任外交首長者的必要認識與工作目標。
國際政治本即現實,尤其在兩岸關係不佳的情況下,我方專業外交人員駐外期間所面臨的挑戰和工作壓力已經夠多、夠大,遑論責任也夠重,一位稱職的外交部長理應指示部內各單位全力支援各個在海外作戰的駐外單位,也應盡力捍衛他/她們的相關權益,特別是人格與尊嚴,俾讓這些在海外努力捍衛國家尊嚴與利益的外交人員能安心從而全心盡力為國打拼,而此等良性領導方式下的外交團隊,也必能展現更佳的工作士氣且使命必達。
反之,就會出現一些不該發生、令人不捨的悲劇事件,例如2018年9月發生蘇處長啟誠輕生案未及五年,又發生王之化組長的輕生案;短短不到五年之間,連續發生資深外交官分別遭上級霸凌導致輕生的案件,世所罕見;猶記得「王」案爆發後,外交部迫於壓力對外宣稱將組調查小組專程前往巴西訪查;惟時過年餘,仍未見任何公開的說明。這等不可思議且也重傷國家顏面的情事,難道不該藉這股反霸凌風潮,一舉公開妥予查辦,方能杜絕這七、八年來的霸凌歪風,讓外交人員的士氣、活力重生。
有關2017年12月發生的護照風波,事後各方咸認爲該案會演變成大風波,是與時任的外長李大維和外交部相關單位領務局、公眾會的危機處理不佳才是關鍵;他身為外長非但不願擔責、不思做各駐外館處後盾,儘力尊重、維護同仁尊嚴與權益,反而一再以謊言先抹黑、繼誣陷方式恣意調動、羞辱部屬來卸其責,更憑藉當時高層的偏袒與包庇來施壓、阻擋事實真相的浮現,這不就是標準「官官相護」下的「真霸凌」嗎?
2018年2月李大維對媒體誣指我在駐加拿大代表任內發生「遭加方取消我使節車牌」情事,這種証據確鑿的瞞天大謊,也虧他說出口;然而他當年公然「撒謊、霸凌」部屬的行徑,外交部現今還不該明查並公開說明以昭公信嗎?另外還值得一提的是護照案爆發未久,有兩位監委立即主動提出調查,當時我還曾樂觀期待,以為很快就會找我問案;然而,非常出人意料的是,整個查案過程我竟成「局外人」,不但不曾找我問案,且在案發後不到三個月就草率結案。
2021年3月,我再嘗試向監察院陳情,重點放在查明事實了解真相,惟該院仍不願正面回應我的訴求,連基本查案的「程序正義」都做不到;至此,我已然了解該院是幾無任何存在意義和價值的。
2018年2月底我遭調回台北後以至今,期間未曾停止向外交部時任的高層以及相關單位多次反應、陳情,盼以符合程序正義的公允態度和方式查明事實真相,俾能早日返還相關受害人士的清白與尊嚴,惟多半無回應、不了了之;若有回應,也祇是「答非所問」、「避重就輕」。相較衛福部、勞動部的辦案速度與效率,外交部對該部曾發生數起社會矚目的霸凌案件,迄仍三緘其口,毫無任何說明,也從未表明態度和立場,難道外交部是「零霸凌」的模範機關?抑或是有口難言,難到不敢開口的窘境?
看到、想到此景,讓曾身為該部一員並引以爲榮的外交老兵能不深切感慨、感傷嗎!?本(12)月26/27日將分別是護照事件和我遭「莫名」理由(側悉,外交部現已不再亂扣帽子,更不敢提當年將我調部的理由,祇說部長有權調動)調離渥太華七週年的日子;對比衛福、勞動兩部的處理態度和步調,基於愛護外交部的這塊招牌,我不禁還是要沉痛呼籲:外交人員的尊嚴是特別需要受尊重的,外交部,加油吧!「返還受霸凌者的清白、尊嚴與公道,有比我們所處的國際環境還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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