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堅持不認罪 認是「被突襲」 反控遭廖姓父子陷害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左)在委任律師陳永來(右)陪同下抵達桃園地方法院。圖/中央社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左)在委任律師陳永來(右)陪同下抵達桃園地方法院。圖/中央社

民進黨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任內涉貪,今年7月遭收押禁見,8月底遭起訴求刑12年,並以新台幣2800萬元交保。一審昨(30日)再度開庭,承辦檢察官陳嘉義表示,此案的金流、人證及會議紀錄非常完整,更以「不是只有Excel檔而已!」暗諷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案的北檢團隊。不過,鄭文燦仍堅持不認罪,並強調他是「被突襲」,事實與起訴書的情節均不相符。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陳嘉義表示,人類是高智能生物,不能去脈絡化或單純化,此案有完整的起承轉合,只要完整閱覽起訴書就能了解鄭文燦在職務行為上決議、發文等情節,還為重劃案打通關,且鄭文燦早不退、晚不退,卻在監聽外洩的關鍵點才退還金錢。

陳嘉義檢察官強調,鄭文燦收賄的金流、行賄口供、市府會議紀錄等都非常完整,甚至包含交付賄款和退款的金流都一應俱全。此外,陳嘉義檢察官還以「不是只有excel檔而已!」來暗諷近日起訴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案。

在開庭的過程中,檢方與辯方激烈交鋒時,鄭文燦多次提出異議並請求休庭。對於收受賄絡的部分,鄭文燦駁斥「官邸行賄的指控根本是無稽之談,我完全不知道有丟錢的事情」

鄭文燦指出,檢方指控廖俊松於2017年9月14日晚間10點,在市長官邸的茶桌下放置了一個裝有500萬元現金的黑色錢袋,但他當晚對此毫不知情,並強調自己是被突襲,與檢方所述的情節並不相符,例如所謂的「知、知、知」等台語回覆根本不存在。

鄭文燦表示,會客室當時只有他和廖俊松兩人,若真有發生賄賂交易,為何不明示,讓他要到次日才發現那個錢袋?更有趣的是,廖俊松的兒子廖力廷先前說錢不是他準備的,後來又證實賄款用的是9分紙鈔帶(用以固定紙鈔)來裝,退款時再度變成了橡皮筋,這些前後矛盾的說辭讓人質疑整個案件的真實性。

鄭文燦強調,他從未收取賄款,雙方根本沒任何合意,此案已持續7年,直到最近才透過檢調提供的片段譯文,才逐漸回憶起事情真相,因此要求能檢視完整的會議及監聽記錄翻譯,以保證不被誤用。

律師團在法庭上提出,廖力廷在行賄當晚接到妻子詢問鄭文燦是否收錢電話時,都回應自己被支開,不清楚具體情況,還表示「看看市長的後續反應,有沒有退錢就知道了!」這些都顯示鄭文燦根本不知情,卻被檢方誤解為收賄事實。

律師強調,整個事件其實是廖俊松陳情的案件,但陳情不等於正式申請,桃園市政府根本無權變更相關事宜,也沒有為廖俊松量身打造的特權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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