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朝平/資深媒體人
容我文前聲明,我不喜柯P,不喜他的夸夸其言,不喜他的狂妄自大,也不喜他的小圈圈用人哲學。不過,曾為資深媒體人,習慣了「見山不是山」,對新奇的事物好奇,質疑不合理的現象,拆解不合邏輯的人事時地物,已成基因的一部分。以下所述,純屬一個喜看懸疑劇集、資深媒體人的疑問,您就當我寫劇本唄!
柯P二度交保,還戴上了電子腳鐐,北檢不服,跨年抗告。高院撤銷發回,北院預計最快今天落日後開庭。
高院撤銷發回的理由中,列舉了7項疑點,懷疑柯P交保,可能勾串滅證。7項疑點是:
一,2024年5月26日柯P以LINE傳送訊息給彭振聲;
二,2024年5月1、8日,沈慶京掌控的威京集團旗下中華工程公司獨立董事葛樹人與柯P互傳訊息;
三,柯文哲與沈慶京在案發後於陶朱隱園、威京集團總部密集碰面;
四,2024年6月23、30日、8月14日,沈慶京分別與應曉薇、陳俊源、吳順民相互通聯;
五,應曉薇於偵查期間刪除與沈慶京及其他同案被告、證人的通話紀錄;
六,2024年5月15日,柯P以LINE向李文宗傳送訊息;
七,2024年8月11日李文宗以LINE指示胞妹李文娟「我桌上有木可損益表,明早把它碎掉」。
高院認為,以上所述,北檢都認為是在勾串、滅證。不過,我也有7點疑問,不知檢方的起訴書裡可有說明?
其一,柯P去年(2024)8月捲入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風波,9月5日才因涉京華城容積率爭議,遭羈押。5、6月時,柯P未卜先知,就開始與眾人勾串滅證了?檢調單位要不要查一查誰是柯P的內線?誰在洩密?
其二,檢方指柯P與威京小沈在案發後於陶朱隱園、威京集團總部密集碰面。「案發」後,是甚麼時候?應曉薇於偵查期間刪除與沈慶京及其他同案被告、證人的通話紀錄」,「偵查期間」,是指甚麼時間?應曉薇遭羈押前一個月?兩個月?一年?犯罪偵查、論文寫作、科研紀錄、商務合約,時間要素,重中之重,不能含糊。
其三,既然北檢直指上述人、事、時、地、物,都係勾串滅證,為何起訴書不明白揭露勾串滅證的具體事實和內容?(如果,社群媒體的內容檢調都能破解、通話紀錄,檢調都能掌握,何愁案件不破?)
其四,北檢如果無法明確舉證證明上述的人、事、時、地、物,係嫌疑人進行勾串滅證,如何能證明嫌疑人未來會勾串滅證?高院又如何能據此推論柯P等人交保後會勾串滅證?
其五,打個比方,邏輯上,找不到贓物,也無法證明某甲曾經結夥偷竊,如何能推斷某甲未來「還」會結夥偷竊?
其六,檢方都已明說,懷疑嫌疑人等交保後會勾串滅證,柯P等人IQ不低,交保後怎會急著勾串滅證,自投羅網?真要勾串滅證,柯P遭羈押前,羈押時,要勾串的,要滅證的,不早就完成了?
其七,北檢真信柯P等人交保後彼此會勾串滅證,檢調人員不正可以「欲擒故縱」,透過監聽、跟蹤等偵查手段,來個「人贓俱獲」嗎?
此案鬧騰至今,大概除了有特定立場的人外,基層咸認證據不足,連綠營都憂心政治後座力傷及民進黨和賴政府。北檢執意為之,莫非?上級有壓力,基層有對策,只能效仿孔明釋孟獲的故事,演齣七擒七縱表忠心?那麼,柯P交保得三進三出,四進四出,還是七進七出?
劇本寫到這兒,編劇還想問一個問題:假如,威京小沈堅決否認行賄,也不配合檢方轉作汙點證人,檢方又查無實據,其他人的證詞還有證據力嗎?這齣戲還演得下去嗎?換做電影情節,此案峰迴路轉,柯P無罪釋放,民眾黨會不會演出一齣柯P中興的大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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