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得朝野休戰!《運動部組織法》三讀通過 下設1署3中心

在朝野共識下,立法院會7日三讀通過運動部相關配套修法及立法。圖為世界棒球12強賽事中,國人為中華隊加油。圖/中央社
在朝野共識下,立法院會7日三讀通過運動部相關配套修法及立法。圖為世界棒球12強賽事中,國人為中華隊加油。圖/中央社

在朝野共識下,立法院會今天(7日)三讀通過運動部相關配套修法及立法,《運動部組織法》明定,行政院為辦理全國運動業務,促進全民運動等,特設運動部,掌理國家運動政策與法規研擬等10款事項;下設全民運動署,並有國際事務司、競技運動司、產業及科技司、設施規劃司、綜合規劃司、適應運動司共6個司,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等3個行政法人。

為籌組運動部,行政院會去年10月17日通過《運動部組織法》、《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等案,送立法院審議,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及協商,朝野均無異議,於今日立法院會順利三讀通過。

行政院會去年10月中旬送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行政院組織法》、《教育部組織法》、《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另有《運動部組織法》、《全民運動署組織法》、《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及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9法,到今日三讀通過相關配套修法。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指出,世界棒球12強賽事中,國家代表隊展現韌性與實力,獲得世界冠軍,凝聚、激勵了全體國人。今天完成修法,是在紛亂對立的國會裡,難得的正能量,證明朝野能合作,政治可以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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