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10日)下午記名投票表決行政院對《憲法訴訟法》提起的覆議案,最後由於在野62票全部贊成立法院原決議並反對覆議案,決議《憲法訴訟法》維持原決議。
針對行政院對《憲法訴訟法》提起的覆議案,立法院會今天下午2點半記名投票表決,原本規定投票至下午4點半,但投票提早於3點左右便結束,因此開始唱票。
下午3點37分,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宣布投票結果,62票贊成立法院原決議並反對覆議案,51票反對立法院原決議並贊成覆議案,無效票0票,贊成者超過反對者且超過半數,決議《憲法訴訟法》第4、30、95條修正案維持原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