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稅收超徵逾20%還稅於民 賴士葆:別弄得人民像乞丐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左)主張政府稅收是預估的120%以上時,政府就要還稅於民,圖為去年底賴士葆質詢財政部次長阮清華(右)。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左)主張政府稅收是預估的120%以上時,政府就要還稅於民,圖為去年底賴士葆質詢財政部次長阮清華(右)。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去年稅收達3兆7619億元、超徵5283億元,雙創新高,國民黨團昨主張普發現金1萬元;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則提案修正《預算法》,當稅收超過預估的120%時應強制發放現金,讓全民共享經濟成果,「否則每次談到還稅於民時,都感覺像乞丐向政府要錢一樣,讓人很吐血!」

財政部近期公布去年稅收達3兆7619億元、超徵5283億元,雙創新高。國民黨團昨日主張政府應將部分超徵稅收直接發還給民眾,每人發放1萬元現金。

對此民進黨批評是討好選民,並強調政府應該優先減少債務;行政院表示立法院和行政院應該互相尊重與溝通;財政部則表示普發現金不應該成為常態。

賴士葆今天(13日)表示,每當政府稅收超收的時候,面對國民黨團提出的「還稅於民」,財政部總給軟釘子碰,說要先還債。但按照《預算法》,財政部還債只要5%,而財政部每年還的大概也就是這個數字,只還了1517億,約占5%。

目前《預算法》第73條規定「會計年度結束後,國庫賸餘應即轉入下年度」。賴士葆說,他特別提出《預算法》第73條修正案,只要實際稅收是預算稅收的120%以上,政府務必要還稅於民,幅度則由政府來定。「否則每次談到還稅於民時,都感覺像乞丐向政府要錢一樣,讓人很吐血!」

長期擔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委員的賴士葆也說,本會期若擔任財委會召委,將盡速排審《預算法》修法,讓普發現金法制化,力拚4月底之前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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