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新制正式上路 老柯赴司法院提釋憲及暫時處分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左四)表示,希望大法官能做出暫時處分,凍結《選罷法》新制條文。圖/取自陳培瑜臉書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左四)表示,希望大法官能做出暫時處分,凍結《選罷法》新制條文。圖/取自陳培瑜臉書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新制於今(20日)正式上路,要求簽署罷免提議及連署必須附上身分證影本。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等人於上午赴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並同時請求暫時處分。柯建銘表示,「我們必須搶救《憲法》,讓《憲法》重新活過來,希望大法官能儘快做出解釋」。

新制於去年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賴清德在本月18日公告並於今天正式生效。在法案生效的首日,柯建銘與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以及新任書記長陳培瑜便趕赴司法院提出釋憲聲請及暫時處分聲請。

原本《選罷法》中已規定連署和提議罷免時需提供身分證字號,但在去年底修法後,規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必須附上身分證正反影本;若冒用他人身分資料連署,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00萬元以下罰金。此案經行政院提覆議遭立法院否決後,賴清德依法向外界公布修正後的條文,並於公告後3日生效。

柯建銘指出,《憲法》已經在裝葉克膜,所以要搶救《憲法》,讓《憲法》活起來,「不信正義喚不回」,相信在政黨惡鬥下,藍白未來會化成一陣輕煙。這次聲請釋憲,除了希望大法官宣告違憲外,也希望大法官能做出暫時處分,凍結《選罷法》新制條文,以免造成不可回復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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