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將修訂《政治獻金法》,未來罷免案的領銜人及被罷免人將可受政治獻金,來募集罷免活動所需的經費。不過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質疑,像這次三讀通過《選罷法》要附身分證影本,過去綠委吳秉叡也提過,結果現在民進黨鋪天蓋地說違憲;所以誰知道內政部這項修法是否未來又會說是違憲?「民進黨的話聽一聽就好。」
內政部日前研議將修正《政治獻金法》,增列罷免案提議領銜人及被罷免人,於罷免案第2階段連署期間起,均得收受政治獻金的機制。昨日內政部長劉世芳說明,草案已送行政院討論,將審慎評估「境外勢力是否會藉政治獻金影響國內政治」。
劉世芳說,內政部在很久以前就認為《政治獻金法》需要大修,目前行政院正在召集內政部、中選會、陸委會等單位共同討論,大概將修訂約30多條,會依目前社會對於「政治獻金」的想法及進步方向做努力,後續也會送交立法院審議。
外界質疑,相關修法是否為了幫「罷團」開後門?劉世芳回應,按照現在的《政治獻金法》,確實是只有「政黨」可以收受政治獻金,但也牽涉到有沒有陸資經過陸港澳、尤其是「數位」的管道進來,這就是非法的政治獻金,內政部、監察院、行政院將做非常審慎的考慮。
針對內政部修法,羅智強今日表示,不知道民進黨邏輯在哪?民進黨自己過去針對《選舉罷免法》的改革提出很多法案,像吳秉叡提出的就是國民黨團這次修法的附身分證影本版本,結果民進黨現在鋪天蓋地說附身分證影本是「違憲」。所以民進黨現在說罷免第二階段可以收政治獻金,誰知道以後會不會又說是違憲?「內政部、民進黨的話,聽一聽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