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新圓/樂齡學習中心兼任講師
針對藍白立委大砍文化預算,民進黨青年部最近製作了一部影片,訪問饒舌歌手楊舒雅。她說,文化預算「本來就是我們音樂人可以拿來用的資源…⋯合法的飯你不要嗎?」影片還播放了她所寫的一首饒舌歌曲,慷慨激昂地唱著:「我本來就是來要飯的嘛,怎麼了嗎?」
又來一個公開承認要飯的
這是繼政治評論員吳靜怡之後,又一個公開承認自己是要飯的例子,但似乎沒怎麼引起共鳴,反倒激怒了不少民眾。網路充斥著叫罵與指責,連綠媒也湧進大量留言,問這些人憑什麼拿納稅人的辛苦錢。更有許多網友質問,周杰倫、五月天、蔡依林沒拿過補助,怎麼名不見經傳的業者,卻反而要政府的錢?言下之意,歌寫得越爛,越需要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的對象是不是一堆沒人要聽的垃圾?很難說。但如果曲子寫得好,受到歡迎,自然大賣,又何必依賴政府?自古以來,沿街要飯的乞丐哪個不是鞠躬哈腰,卑微到塵埃裡?要是路人高興了多打賞一點,甚至還跪下來磕好幾個響頭,吉利話說個不停呢!跟政府要飯,就是跟納稅人要飯,要飯要得這麼理不直又氣壯,還真是罕見。這是求人施捨該有的態度嗎?老百姓怎麼可能不生氣?
平心而論,楊舒雅說得沒錯,既然政府有補助流行音樂的資源,那麼音樂人就有權爭取。但是,身為國會助理的她,卻不去思考補助的理由何在,就失職了。
應嚴肅探究文化預算補助的目的
本來文化預算補助的對象僅止於藝術創作和文化資產保存,最主要是為了讓民眾有更多機會親近藝術與史蹟,陶冶性情;換句話說,這樣的政策是一種社會教育。至於以營利為目標的文化產業,諸如影視音、出版等,並不在補助範圍。
然而,自從2022年政府開始推動文化創意產業之後,把藝術與文創混為一談,只要是創作,管它賺不賺錢,有資源就去爭。如此一來,便培養出一群只想著要飯,卻不想想自己對社會該有什麼貢獻的人。
按理說,推動文創業的目的在於提升它的國際競爭力。提升的方法很多,補助絕非萬靈丹,甚至可能適得其反。從蔡政府開始,大大加強了影視產業的補助,但它們的競爭力未見提升,反而越來越依賴政府,其中更不乏洗腦劇,變質成特定政黨的宣傳工具。
相形之下,台灣的流行音樂反而是競爭力最強,最不需要政府補助的文創業。看看過去幾十年來,台灣創作了多少膾炙人口的好歌,紅遍兩岸四地,便可略知一二。網路發達之後,唱片業逐漸蕭條,流行歌曲榮景不如上世紀,但這是全世界的問題,並不只限台灣,也沒聽說過有哪個國家靠著補助就有辦法力挽狂瀾的。
文創政策推動超過20年,早就該徹底檢討了。至少應該搞清楚,沒有補助就無法生存的文化事業,還能叫「產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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