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品把小四生當賊送警局 小孩嚇哭 母親兩千字文控訴

誠品誤把小四生當竊賊送警局,事後母親控訴稱小孩嚇哭。圖/中央社
誠品誤把小四生當竊賊送警局,事後母親控訴稱小孩嚇哭。圖/中央社

台中市七期「誠品480」一名保全於本月15日誤認一名國小四年級女童為竊嫌,並報警,警方到場後將女童與其母親、姊姊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導致女童在派出所嚇到大哭,經查證後確認為烏龍一場,魏姓母親為此寫了兩千字長文向台中市長盧秀燕投訴;誠品480也表示「對造成顧客驚擾表示歉意,會持續關心和慰問顧客」。

台中一位母親帶大女兒及小女兒到誠品480逛街,過程中,一名保全認為拍貼機遭破壞,認為女童(小女兒)涉嫌竊盜,因此報警,警方到場後將母女三人帶到警局釐清案情,女童(小女兒)嚇到在警局大哭,事後經證實,機台並未被破壞,女童也沒有竊盜的行為,母親十分不滿,要求誠品公開道歉。

根據第六分局的描述,事情發生在下午1時左右,警方接獲「誠品生活480」百貨公司的報案,指出有物品遭竊,且提供疑似涉嫌人的照片,稱疑似涉嫌人還在現場,為了慎重起見,派出三名警員及兩名實務訓練生到場處理。由於適逢假日,商場人潮眾多,警員為了保障當事人的權益與名譽,才將魏女及其女兒請離商場, 到距商場10公尺的派出所調查釐清,並未使用逮捕等強制手段。

六分局指出,派出所也派員陪同保全前往拍貼機取證,經查店家僅因機器異常就懷疑遭人破壞偷竊,林姓保全未盡查證義務就向警方報案,且擅自留置魏女及其親屬,造成當事人身心受創。針對林男的行為,警方已主動依誣告、妨害自由及妨害名譽等罪嫌偵辦。

「誠品480」則對此表示,將會與保全公司及品牌廠商檢討改進處理流程,對於造成顧客驚擾表示歉意,會持續關心和慰問顧客。

證實為烏龍一場後,魏姓母親表示,小女兒當天在警局嚇到大哭,要求誠品於官網、臉書等平台公開道歉;同時,魏母也寫下兩千字文向台中市長盧秀燕陳情。

以下為魏姓母親「給市長的一封信」全文

盧市長媽媽您好,我是台中市民,也是帶著兩個孩子的媽媽,我帶兩位女兒於15日在台中市逛街,突然和小孩被抓進去警察局,現在出來了,仍心有餘悸,事情是這樣的。

我們當天中午到誠品480用完餐後,從B1往上逛街,逛到5樓誠品時,在兒童區突然被五位以上身穿警察制服的警員攔住去路,警方在詢問身分證字號後,就要把我和小女兒帶到警察局,但我要求等大女兒回來 (她在其他區看文具)。警員說,等越久圍觀的人會越多,並且不讓我尋找大女兒。在我堅持下,等到兩個小孩到齊後,警察押著我們三人坐電梯往下,往警察局移動時,我忍不住開口詢問「請問我們為什麼要去警察局?是因為什麼事情?」當下警員也沒有跟我們解釋,只是讓賣場物流(報警者)跟我們解釋,說你們有竊盜。他們說,是拍貼機被竊盜,我和大女兒沒有進去過拍貼機,詢問小女兒有沒有進去過,她說有進去過,所以要抓我們去警察局調查,後來我們配合前往警局。大陣仗被一團警察帶走,小女兒到了警局,就開始狂哭。

到警察局(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暨市政派出所)後,警方一開始把我們當犯人一樣安排在有兩個手銬的位置,並沒有拿出證據來說是竊盜了什麼。警方過了半小時才把我們移動到警察休息室後,後來警員跟我們解釋說是誤會,沒有監視器也沒有發現機器被破壞,拍貼機廠商打來警局和我通電話,稱他有看到一個小女孩一直在按螢幕後突然蹲下,他以為是小孩拿一字起子,破壞下方放錢的設備,才緊急通知商家檢查機器下方。

後來賣場物流跑來警局稱,是因為聽到服務台告知,又有樓管告知,因怕人會跑掉,所以才趕緊報警,我詢問賣場物流有沒有去確認機台,是否有受損情形?他回答說:沒有去看。賣場物流說誠品480主管很會怪罪他們,若竊盜沒抓到就會是他的錯。所以警察後來說是誤會,物流僅簡單道歉後就請我們離開,當下覺得權益受損,有跟物流表示不會接受他的道歉。

對整起事情感到疑惑的事項有幾點:

(1)警察把我們攔住,雖然有穿制服,但他們一開始沒有告知是那個分局派出所、職稱,也沒有跟我說明是什麼原因,一群人就要把我與小孩帶走,這樣執法程序是否有問題?事後知道是竊盜案,卻來了5名以上的警察,這樣陣仗是否太大?讓我以為我和小孩們是犯了什麼大案件,再來這樣的陣仗造成我的孩子很大的陰影,她們以後害怕而不敢找警察求援怎麼辦?

(2)一開始我表明現場還有另外一個小孩(大女兒),必須要等我另一個孩子,警察說等越久、圍觀民眾會越多?在我強烈要求下才讓我等到另外一位孩子。警察這樣的行為是否太沒有同理心?如果我太軟弱而直接被帶走,這樣另一個孩子的安危怎麼辦?

(3) 誠品480報案前不用先查證?不用先確認現場狀況?不用先調監視器?應先確認後再報案,顯示出內部的確需要再教育。

 (4)誠品480報案前不需查證、確認事實,就有大批員警到場抓人入警局,是否有服務財團之嫌?

(5) 我請求保留並提供現場執法員警身上密錄器檔案,通常警察執法身上應該會有密錄器,以免事後爭議,也請求保留並提供該檔案,釐清事情發生經過。而且這件事情也可以做為範本,讓警察單位可以思考更合乎法律程序也更具有同理心的處理方式,未來不要再有類似的事件發生。

(6)整件事情,我與孩子們好像就這樣被隨便地帶到警局,然後隨便地說誤會一場,就叫我們可以走了。我是到家後才被家人詢問「為何沒有報案三聯單?」這樣的處理程序是否太輕率潦草?

(7)我寫這封信是想提出我的疑問與擔心,也不知道能獲得什麼安慰或賠償,因為傷害已經造成了。我的孩子當下真的非常害怕,當場大哭,我以為我們犯了什麼天大的罪,才會需要出動這麼多警員把我們帶回派出所。而且是我問為什麼要去派出所,才大致跟我說明,若我沒有詢問,是否會毫無告知就將我們抓進警局?

(8)身為一個台中媽媽,一個人帶著兩個小孩,發生這種事情,這難道不讓人擔心害怕嗎?

最後,請求台中市政府,嚴格要求誠品480商場,針對此事件,提出改善措施,希望能保護台中市民的人身自由安全。另外也請六分局調查此案件,看其中是否有警員執法不當情形,並施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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