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表態:恢復7天國定假無共識、不宜倉促立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7日審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內政部長劉世芳會前受訪。圖/中央社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7日審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內政部長劉世芳會前受訪。圖/中央社

國民黨團將「還假於民」列為立法院新會期優先法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17日)也排案審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不過內政部長劉世芳說,國定假日是否恢復7天假「不是一個真正議題」,此前立法院也曾辦公聽會,結果立委、學者完全沒共識,因此她認為不宜倉促立法,以免造成疑慮。

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僅屬行政命令層級,民眾黨立院黨團、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民進黨立委陳瑩與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等都提案將〈實施辦法〉提升為法律位階。

劉世芳今天在立院委員會前受訪時表示,國定假日要不要恢復7天假,不是真正議題,內政委員會上個會期曾舉辦公聽會,學者、立委完全沒有共識,不宜倉促立法,否則會造成較多疑慮。

劉世芳口頭報告時表示,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訂有12個紀念日、6個民俗節日、9個特定節日;而經統計,目前各立委提案版本,計有紀念日33種、節日則多達38種,差異甚大。

劉世芳說,〈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定的放假日是全國一體適用。而公務員與勞工權益所涉工時、休息等勞動條件,公務員是依〈公務員服務法〉暨相關人事法令規定辦理,勞工則依〈勞動基準法〉暨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其與紀念日及節日全國一致的性質並不相同。

劉世芳表示,放假日多寡影響甚鉅,仍應從國家整體利益綜合評估,做最適當的規範。紀念日及節日的實施,因所涉層面甚廣,且各立委提案意見紛陳,建議凝聚社會共識後妥為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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