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球隊的老闆無一不是豪門巨商,因為擁有一支NBA球隊,沒有錢是辨不到的。當然,麥可.喬丹(Michael Mick Jordan)因打球而成巨富並成為球隊老闆則是例外。
在NBA聯盟30支球隊當中,最有錢的老闆,當屬快艇隊的老闆史蒂芬.安東尼.巴爾默(Steve Anthony Ballmer)作為微軟最大的股東之一,巴爾默的資產超過1000億美金(約新台幣3.1兆元)。
排在巴爾默身後的則是騎士隊老闆丹尼爾.吉爾伯特(Daniel Gilbert),資產約為220億美金(約新台幣6895億元)。
但並非所有老闆都是富可敵國的,雖然比起一般老百姓是豪門巨商,然而相比之下,有些老闆看起來並不算太有錢,前黃蜂隊老闆喬丹,他是最偉大的球員,但和企業老闆相比,16億美金(約新台幣500億元)的資產顯然與其他隊的老闆差得很遠。
然而湖人老闆珍妮.巴斯(Jeanie Marie Buss),還要更「窮」,資產約5億美金(約新台幣156億元),還不如球隊當家球星詹姆斯(LeBron James)15.3億美金(約新台幣479億元)的身價。
湖人市值59億美金(約新台幣1849億元)高居聯盟前三。巴斯家族的唯一產業就是湖人隊,但湖人的市場價值可能不只5億美金(約新台幣156.7元)那麼少,要買下湖人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比起其他球隊大老闆,NBA「最窮的老闆」馬刺隊彼得.霍爾特(Peter Holt)的資產只有2億美金(約新台幣62.6億元),但手中的馬刺可是價值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