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再發文 指有違「一國兩制」有損國家利益 巴拿馬港口應停止交割

香港《大公報》再發文,要求停止交割巴拿馬港口。圖/取自新華社
香港《大公報》再發文,要求停止交割巴拿馬港口。圖/取自新華社

香港首富李嘉誠旗下長江和記實業於3月初宣布,欲將包括巴拿馬運河港口業務出售給以美國貝萊德集團為主的財團,引發大陸輿論批評,與中共中央關係密切的香港《大公報》此前率先發文痛批此次交易是「沒有腰骨的跪低」後,於21日再度發文警告,此交易在法律上已違背「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要求「停止交割,切勿打錯算盤、因小失大」。

《大公報》21日發布「銳評」文章稱,巴拿馬運河是全球航運的咽喉要道,每年承擔約6%全球貿易,是中國與美洲貿易的關鍵通道。中國作為巴拿馬運河第二大用戶,外貿穩定性、物流成本直接受其營運影響,它對中國的國家利益意義重大。

文章稱,這次拋售事件看似是普通的商業行為,實則須置於複雜的大國博弈背景下考量。貝萊德作為全球最大資產管理公司之一,背後與美國政府、總統川普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通過控制巴拿馬運河兩端的巴爾博亞和克里斯托巴等港口,美國便可進一步鞏固對全球航運網路的控制權,遏制他國發展。這次交易,正是美國企圖通過控制關鍵港口影響全球物流網路、向大陸外貿和供應鏈施壓的具體表現。「若說交易完成後將對中國經濟和國家利益造成無窮後患,也絕非危言聳聽」。

文章指出,有關港口售予美資後,可能直接導致中國企業的物流成本上升,削弱其國際競爭力,對中國製造業和外貿的長期發展構成威脅,甚至對「一帶一路」倡議的推進造成衝擊。

對於這次交易可能涉及哪些法律問題,文章強調,在整個法律體系中,並非每一項法律條文都直接寫明違反的後果。例如原則性條文一般不會直接規定罰則。但是,沒有寫明法律後果不等於沒有法律效力。

文章警告,「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這項原則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成為具法律效力的法律條文。若以此觀之,這次交易的後果是「導致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受損,直接違背該項原則性條文。違反法律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

文章稱,那些一再強調今次交易全屬合同自由下「合法交易」的說法,未免太過天真和糊塗。損害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行為的實體及個人,其道路只會越走越窄。商業決策若只求一己之私、漠視國家利益,那麼無論其算計多精、利潤多豐,與遭到國人唾棄、背負「賣國」駡名相比,孰輕孰重不言自明。奉勸有關企業和人士:停止交割,切勿打錯算盤、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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