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對夫妻疑似因為經濟壓力,決定在21日帶著3個孩子一同走上絕路,當警方發現時,一家五口已經陳屍屋內,警方初步研判沒有外力介入,25日正式進行解剖釐清死因,證實3名孩童皆不是自願輕生。若最終判決顯示3名孩子為他殺,其祖父母、外公及外婆都有機會可以領取百萬補償金。
檢方表示,25日上午8點安排解剖複驗,針對死因、死亡時間以及是否有服用藥物等相關疑點進行釐清。結果出爐,證實3名孩童皆不是自願輕生,其中1人頸部有塑膠袋勒痕,2人一氧化碳中毒跡象,因此懷疑為加工自殺,至於塑膠袋上的指紋是誰,還有3名孩子是否有食用安眠藥等,都還有待調查釐清。
法界表示,若最終判決結果顯示3名孩童皆是他殺,則依照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二等親屬內遺屬均可以領取被害人補償金,也就是其祖父母、外公、外婆,分別可以申請180萬元的補償金。不過實際可以獲得多少補償金,還需要審議會審核,犯保協會將會提供家屬必要的法律協助。
據報導,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高雄分會主任吳瓊華表示,依據法律實務見解,多認定兒童無輕生意願,因此會以「非自願」死亡為主,以此案來說,3名身亡的孩子都屬犯罪被害人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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