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政府周一(21日)發布行政備忘錄,宣布放寬對與台灣在經貿與投資領域官方交流的限制,以促進雙邊經濟、貿易及投資關係。該備忘錄由行政秘書貝爾薩明(Lucas Bersamin)簽署,旨在深化菲律賓在優先投資領域的發展與擴張。
《GMA》報導,這項新政策調整了1987年由時任總統艾奎諾(Corazon Aquino)頒布的《第313號行政命令》。當時菲律賓基於「一個中國」政策,禁止所有官員訪問台灣或正式接待台灣代表團。新備忘錄允許除總統、副總統、外交部長及國防部長外的其他政府官員,因經濟、貿易及投資目的訪問台灣,但必須使用普通護照,且不得使用官方頭銜。此外,菲律賓官員現已可接待台灣代表團,進行經貿與投資相關活動,但與台灣任何組織或機構簽署協議或備忘錄仍需經外交部(DFA)批准,必要時還需總統府許可。
菲律賓與台灣無正式外交關係,遵循「一個中國」政策。台灣在菲律賓設有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ECO)作為實質上的大使館,而菲律賓在台北則設有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據台灣外交部統計,台灣是菲律賓第八大出口市場、第九大貿易夥伴及第十大進口來源地,且至少有11.5萬名菲律賓勞工在台灣工作。
台灣外交部周二(22日)對菲律賓的新政策表示歡迎,認為此舉將促進台菲間更「實質」的合作。外交部長林佳龍表示感謝菲律賓政府的務實努力,推動台菲關係,並相信新規定將有助於台灣在全面外交框架下,持續深化與菲律賓的合作。
台灣外交部強調,菲律賓總統小馬可仕(Ferdinand Romualdez Marcos Jr.)多次重申台海和平與穩定是首要任務,這關乎所有國家的和平、安全與穩定。台灣將繼續與包括菲律賓在內的民主盟友合作,為區域繁榮、和平與穩定做出貢獻。截至目前,中國駐馬尼拉官員尚未對菲律賓的新備忘錄發表評論。
菲律賓此舉反映其在遵循「一個中國」政策的同時,尋求與台灣在經濟領域的務實合作,此舉預計將進一步促進雙邊經貿往來,為台菲關係注入新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