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時事評論員黃毓民近日在臉書發表文章,針對台灣近期的大罷免行動提出批評。他在文中指控民進黨「輸打贏要,強姦民意」,意圖「消滅國民黨、打垮民眾黨,迎接共產黨」,黃毓民直言,大罷免正是否決五百多萬位選民的投票結果,是「百分之一百的政變」。
黃毓民在《這是百分之一百的政變》一文指出,自己在中共眼皮底下的香港參與政治抗爭運動多年,曾自許是「終身的反對派」。他表示,第一,他對於擁有權力的人「反對到底」,因為權力必須有界限、權力必須被監督;第二,權力使人腐化,因此他會以做反對派為終身志業。
他在文章中引用1949年出版的《陳獨秀的最後見解》,該書為中國共產黨創始人之一陳獨秀1937年8月出獄後至1942年5月27日逝世前的幾篇論文與書信結集。黃毓民指出,這是陳獨秀對於民主自由的最後見解。其中1940年11月《我的根本意見》一篇論文,陳獨秀對民主政治的基本內容有更簡括的敘述:「民主主義是自從人類發生政治組織,以至政治消滅之間,各時代(希臘、羅馬,近代以至將來)多數階級的人民反對少數特權之旗幟。『無產階級民主』,不是一個空洞的名詞,其具體內容也和資產階級民主同樣要求一切公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罷工之自由。特別重要的是反對黨派之自由。沒有這些,議會與蘇維埃同樣一文不值。」
黃毓民在文中指出,胡適認為「特別重要的是反對黨派之自由」這13個字的短短一句話裡,陳獨秀抓住了近代民主政治的生死關頭。近代民主政治與獨裁政制的基本區別就在這裡。承認反對黨派之自由,才有近代民主政治。獨裁制度是不容許反對黨派的自由。
黃毓民提到,毛澤東在1957年反右運動中說過:「中國在形式上沒有反對派,所有民主黨派都要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半個世紀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前言)的「四個堅持」,其他「三個」都動搖了,包括「堅持馬列毛思想、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無產階級專政」,甚至連形式都沒了,只剩下一個貨真價實的「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黃毓民認為,這不是毛澤東的「高瞻遠矚」,而是獨裁制度之不容反對派。
黃毓民在文章中引述胡適的說法:「因為他(陳獨秀)是一個『終身反對派』,所以他不能不反對獨裁政治,所以他從苦痛的經驗中悟得近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內容,『特別重要的是反對黨派之自由』。」
黃毓民指出,認識陳獨秀關於民主政治的見解,對照台灣民主在民進黨「一黨擅專」下被蹂躪到體無完膚,不禁悲從中來。他認為,最後一塊乾淨土蒙汚,寶島淪胥,根本原因在於這裡沒有「反對黨派之自由」。
文章最後,黃毓民再次強調:「消滅國民黨、打垮民眾黨,然後迎接共產黨。民進黨輸打贏要,強姦民意,大罷免正是否決五百多萬位選民投票結果,這是百分之一百的『政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