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再聲請具保停押 法官:所以要認罪了

京華城案5月6日進入審理程序,傳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出庭。圖/中央社
京華城案5月6日進入審理程序,傳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出庭。圖/中央社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正式結束準備程序,於今(6日)進入審理程序,法院傳喚被告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以及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期間,沈慶京的律師再次為沈慶京聲請具保停押,律師主張沈慶京的身上安裝的廔管與雙J導管難以在無菌環境下清潔與更換,因此時常細菌感染,此外,沈慶京最多涉及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對此,法官詢問沈慶京「所以現在是要認罪還是只是假設語氣?」沈慶京的律師則強調「只是假設語氣」。

沈慶京今天被合議庭提訊出庭,審判長准許他針對證人證言的部分發表意見;沈慶京再次提及「京華城改建案容積率在時任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的主導下被擱置兩年」,但審判長打斷了他,表示這與今天的證人作證無關。沈慶京接著說明京華城改建案所獲得的20%容積率獎勵合法,但仍被審判長阻止,強調今天並非辯論程序。

沈慶京的辯護律師團再次提出他的年邁多病,身體狀況不佳,身上安裝的廔管與雙J導管在無菌環境下難以清潔與更換,加上看守所環境惡劣,沈慶京有罹患菌血症、敗血癥的風險,最近甚至開始全身發抖,因此再次聲請具保停押;檢方則表示,醫療部分應詢問北所與醫院,但檢方立場還是希望待所有證人作證完畢,再討論是否準許沈慶京交保。

審判長並未裁定是否准許具保停押,但質疑律師團關於沈慶京最多涉及不違背職務行賄罪的主張,追問「這是假設語氣還是打算認罪?」,律師團立即澄清是「假設語氣」,並非認罪。

另外,張志澄被控在2020年3月依沈慶京的指示,安排7位幹部以人頭名義,各自捐贈30萬元政治獻金給柯文哲所領導的民眾黨,以感謝柯文哲在擔任台北市長時讓京華城的陳情案進入都委會,這一行為被指控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中的行賄罪嫌。

張志澄不認罪,合議庭今天也傳喚了他所請的兩位女證人,兩人都是現任威京集團財務部門副理,並且是捐款人。她們均表示聽從張的指示,向公司出納領取現金來代捐,並不清楚為何要捐給民眾黨,也不知決策過程。其中副理洪秀鳳表示這是她第一次捐款給政黨,應該是由老闆沈慶京出資。

另一位副理陳秀桃則表示,由於公司虧損,不能以公司名義捐款,因此使用個人名義捐,對於出資者是公司還是沈慶京,她個人並不清楚,也忘記是先領現金後捐還是先捐後領。

由於兩位證人當時也各自領到了京華城給的9萬餘元獎金,檢方質疑此舉是否與她們作為捐款人頭有關,兩位證人強調她們只是協助京華城調取1980年代到2000年間與北市府的公文及捐地資料,花費了不少時間才領到獎金,而她們並未參與京華城爭取容積率獎勵的業務。

張志澄表示,檢方指控他了解集團的大小事務,但其實他只負責總部內30多家子公司的營運、財務與人事事務,稱檢方所指的「威京集團」並不等於總部;檢方則主張兩位證人的作證內容不足以對張志澄做出有利認定。張志澄和律師原本計畫傳喚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作證,但在今日開庭前已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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