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致死刑罰修法5/22公聽會 教團籲刑期「20年起跳」

剴剴案令民眾心痛,上萬民眾附議凌虐故意殺害兒童者應處死刑且不得假釋等訴求,法務部日前回應不予採納,引發討論;法務部長鄭銘謙(中)19日在立法院改口表示,虐童行為是人神共憤、天理難容及零容忍,更周延的法律保護,法務部仍在研議中。圖/中央社
剴剴案令民眾心痛,上萬民眾附議凌虐故意殺害兒童者應處死刑且不得假釋等訴求,法務部日前回應不予採納,引發討論;法務部長鄭銘謙(中)19日在立法院改口表示,虐童行為是人神共憤、天理難容及零容忍,更周延的法律保護,法務部仍在研議中。圖/中央社

虐童致死案頻傳,震驚社會,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明天將舉辦「回應民意,虐童刑責法制總檢討」公聽會,國教行動聯盟表示,明天會將近日做的民調結果提交給政府與立法院,做為法制修訂的重要參考。聯盟也表示,將主張虐童致死罪刑期從現行最低10年提高到20年,另外假釋條件應該加嚴,包括做心理評估及再犯風險評估等。

立院去年7月三讀通過《刑法》第286條修正案,明定對於未滿7歲之人,凌虐致傷、致死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也就是從10年以上加高到15年以上,但仍有人認為刑責太輕、無法阻止悲劇再發生。此外,目前法律允許虐童致死犯人在一定條件下可申請假釋出獄,引發爭議。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今天(21日)對《梅花新聞網》表示,由於現在立法院已有黨團提案反廢死公投,因此對於虐童是否應判死,聯盟不方便回應。明天列席主要是針對三點:第一是假釋條件,目前《刑法》第286條的法律保障不足;第二,聯盟主張刑期拉高,從目前虐童致死刑期是10年以上,希望拉高到20年以上;第三是有限制的假釋,包括做心理評估、再犯罪風險評估,否則終生隔離。

王瀚陽表示,目前每年有20位以上的虐童致死案,相信黑數一定更多,但司法部門跟衛福部、教育部的資訊沒有互通。明日在公聽會將提出上述意見。

國教行動聯盟近日也發起民調,調查日期是5月17日中午到21日中午共4天。民調詢問,現行對虐童致死案刑罰最重無期徒刑,最輕10年以上,是否足夠?是否支持虐童致死而被判無期徒刑的罪犯,應該終身不得假釋?是否支持政府對虐童加害者,在刑罰之外額外施行心理強制治療、再犯風險評估等保安處分?以及只靠加重刑罰(如無期徒刑、死刑)就能有效防止虐童致死悲劇嗎?

王瀚陽說明,現行法律規定虐童致死罪最輕可判10年,若是未滿7歲幼童,加重至少判刑15年。另外目前無期徒刑犯人可在服刑滿25年後申請假釋,但部分虐童致死罪犯因假釋而提早出獄,引發社會爭議,所以才會設計上述民調。

此外,「保安處分」指在犯人服刑完畢前後,對犯人持續心理治療或再犯風險的定期評估,避免犯人再次犯案傷害兒童。聯盟也希望了解,除了刑罰以外,民眾是否也期待政府建立更完整的兒童保護系統,例如強制通報、親職教育及社區防治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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