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等四被告再延押  北院理由曝光

台北地方法院27日裁定京華城案四名被告應曉薇(左一)、柯文哲(左二)、李文宗(右二)及沈慶京(右一)延長羈押禁見兩個月。圖/中央社
台北地方法院27日裁定京華城案四名被告應曉薇(左一)、柯文哲(左二)、李文宗(右二)及沈慶京(右一)延長羈押禁見兩個月。圖/中央社

台北地院近日審理有關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所捲入的京華城和政治獻金案;北院於昨(27日)裁定,自6月2日起,延長柯文哲等四名在押被告的羈押禁見期限2個月;北院裁定羈押的理由也曝光,裁定指出,柯文哲已聲請調閱大量偵訊光碟,並要求傳喚許多證人,合議庭正在積極審理,但仍有證人尚待傳喚,因此認為有羈押必要;對此,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在臉書上發文聲援柯文哲,而新北市長侯友宜則稱司法調查應符合比例原則。

北院在裁定中提到,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人涉嫌貪汙,法院對於是否延押依法有裁量權,能根據具體案件情況進行斟酌。

北院指出,儘管柯文哲等人否認犯罪,但由於他們所涉及的罪名,包括違背職務收賄和圖利罪等,均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法院考量到潛在的逃亡風險,因此認為有必要延長羈押。

合議庭續指,經訊問後柯文哲及其他被告均否認相關指控,但根據證據顯示,柯文哲等人存在重大犯罪嫌疑,且檢方也已請針對四人求處重刑,考量到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及李文宗可能面臨的重刑以及他們的身分地位和經濟能力,北院認為他們可能會有潛逃海外的動機,此外,證人證詞的差異和辯護人關於偵查中證據能力的爭議也增加了案件的複雜性。

合議庭表示,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的審理需要相當時間,且柯文哲等人自2025年1月2日以來的羈押原因仍然存在,考量到案件對社會的危害性及被告的人身自由,如實行保釋或限制住居均無法有效防止逃亡或勾串的情況,因此裁定延長4人的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訊。

另外,有關沈慶京的辯護人提出具保停押聲請,辯方稱因沈慶京罹患疾病,在監所內無法接受適當醫療的部分,北院將另行調查處理。

對此,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在臉書上發文表示,柯文哲在缺乏具體犯罪證據、僅憑模糊指控與推論的情況下,遭羈押已近九個月,近日法院竟再次裁定延押。這令所有堅信司法應獨立、程序應正義的人民感到無比錯愕與憤慨。

朱立倫指出,這段時間以來,我們看見執政當局的民意支持度下滑,同時,「司法不公」、「政治干預司法」的質疑聲浪卻日益高漲。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司法顯有「雙重標準」。面對性質相似的案件,處理方式竟因人、因政黨色彩而異。

朱立倫續指,部分針對在野力量的案件,動輒搜索、羈押;而針對罷藍委組織,卻輕描淡寫「溫和傳喚」,甚至石沉大海。這種差別待遇,人民的雙眼雪亮,感受至深。

 

朱立倫強調,羈押是限制人身自由最嚴厲的手段,理應是「最後的手段」,而非偵查慣例,更不該成為「押人取供」或製造寒蟬效應的工具。當司法變相成為特定政治力量的武器,傷害的將不僅是個案的當事人,更是整個國家的民主根基與公民權利。

而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天受訪時表示,司法調查應符合比例原則,才能夠接受人民的評價。在處理任何案件時,也必須考慮到人情因素。

侯友宜說,這起案件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人民的眼光是敏銳的,期待司法調查能夠尊重這一原則,才能通過人民的檢驗。

新北市長侯友宜28日表示,司法偵辦案件應符合比例原則。圖/中央社

新北市長侯友宜28日表示,司法偵辦案件應符合比例原則。圖/中央社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則怒批,此裁定不僅充斥著抽象和模糊的形容詞,還以臆測的方式宣稱「趨吉避兇,所以有可能會逃跑」。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這份裁定竟然直接使用了萬用模板,僅僅是「複製貼上,換個人名」。如此缺乏實質事實和證據的裁定理由,繼續剝奪柯文哲的人身自由,無疑會再次重創台灣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黃國昌強調,不論情況如何,民眾黨全黨會持續支持柯文哲,捍衛他的清白並會透過公眾對司法程序的監督,力求在審理柯文哲的過程中,仍能保持基本的公平與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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