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院否決限制川普對伊朗動武權限 總統戰爭權之爭再掀兩黨對立

美國聯邦參議院27日否決限制川普總統發動對伊朗攻擊的法案,總統戰爭權爭議再度搬上檯面。圖/翻攝自PBS Youtube 頻道
美國聯邦參議院27日否決限制川普總統發動對伊朗攻擊的法案,總統戰爭權爭議再度搬上檯面。圖/翻攝自PBS Youtube 頻道

美國參議院27日否決一項由民主黨提出的決議案,該案要求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在對伊朗採取進一步軍事行動前,須獲得國會批准。該議案被否決代表限制總統戰爭權力的努力受到挫敗。

《紐約時報》報導,該項決議案由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凱恩(Tim Kaine)提出,援引1973年《戰爭權力法》(War Powers Act),要求白宮在採取任何進一步對伊朗的軍事行動前,須先通知國會並取得兩院同意。最終,參議院以53票對47票否決討論該案,投票結果基本依照政黨立場。

決議案之提出是出於川普總統上週未經國會同意,單方面下令對伊朗三處核設施發動空襲。雖然凱恩表示,他願意修正提案內容,加入「總統可在自衛情況下採取行動」的語句,並明確不限制對以色列的支持,但仍難以彌合黨內對以色列問題的分歧。

支持者強調,川普所下令的行動已構成「戰爭行為」,因此應依法獲得國會授權。然而,共和黨議員普遍支持川普,並批評民主黨玩弄政治。參議院共和黨第二號人物巴拉索(John Barrasso)認為,總統需保有快速行動的權力,「國安行動太快,國會不能成為拖延總統保護我們的絆腳石。」

此舉亦反映出國會對總統戰爭權力控制的長期失敗。自越戰後通過《戰爭權力法》以來,歷任總統多次繞過國會採取軍事行動。儘管如此,國會自1941年以來便未正式對任何國家宣戰,而是透過一系列授權使用軍事力量法案,2001年對恐怖分子行動與2003年對伊拉克開戰。

目前,眾議院也有兩項類似決議案,一項由民主黨主導,另一項為跨黨派版本,但預計要至7月中才可能表決,共和黨領袖也可能設法阻撓。

在週五投票中,唯一投下反對票的民主黨人是賓州參議員費特曼(John Fetterman),他表示不願限制任何總統的自衛行動自由。唯一投下贊成票的共和黨人保羅(Rand Paul)則引用美國開國元勳、第四任總統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所言:「行政部門最容易引發戰爭,因此應將此權力賦予立法機關。」

川普則於致國會信中強調,空襲行動完全基於其作為三軍統帥的憲法權限,以及對盟友以色列的「集體自衛」需要,暗示即使凱恩的決議案通過並成為法律,總統仍可主張此為防禦性行動而繞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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